==> Fizika.bbs@ptt.cc (Physics) 提到:
> 如果是教務處人為疏失
> 是否應該要給同學合理的補償呢?
> 我想這種狀況不是道歉了事的吧
您好,當初分發時,誤將人數上限多帶入了一次的「可加選人數」
造成超額,但我們已盡量在教室容許的人數上限之內,
拜託老師加收多分發的名額,並已重新將該課程資料帶入同學的選課中,
但仍有部份課程宥於教室實在無法容納,也無法更換大教室,
這些課程還是請同學徵得授課教師同意後用加簽單加選,
若仍有其他問題請洽33662388#204陳股長。
註冊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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