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這麼在意訪客時間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 (新的開始)時間16年前 (2009/06/15 17:08), 編輯推噓4(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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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就不引了 我覺得這問題有沒有可能侵害到部分同學對於生活環境原本預設的信賴 應該是要看包括訪客時間等等規定是屬於太子跟承租人訂定契約的一部份 還是是屬於校內宿舍管理辦法抑或宿舍自治生活公約的範疇 如果是前者的話那麼事後透過社胞投票變更確有不妥 或者說這可能不屬於社胞得投票自決的部份 但是就規定上看起來太子契約應該只有說"不得違反校內宿舍規定" 也就是這條約的內容本身是依據校內宿舍法規而來 而校內宿舍法規某程度上是有讓學生自決訪客時間的這個空間的(見前述討論別再跳針) 所以在經過投票後決定的自治公約內容是有效力的所有社胞都必須遵守 那麼你所提到的部份社胞信賴原本的住宿規定該如何保障呢?? 我只能說 這就是當初要把契約給看清楚的問題了 這應該算是簽約時就已經存在的風險 所以現在如果真的發生了改變住宿條件的狀況也只能說是風險實現了 而無所謂多數壓迫少數的問題 或者說當不兩立的選項出現 而我們必須從中做決定時 則必然會有你所謂多數壓迫少數的問題 而我認為現在這問題從契約解釋出發是一個比較合理的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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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爽" 的嘴臉已經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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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就很熱切的去製造別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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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沒什麼人喜歡替別人著想 比較喜歡在條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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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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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先看過契約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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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屌 忍心這樣製造風險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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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條約之中找尋最大利益不是完全合理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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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為別人著想怎麼不為想開放訪客的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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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不是我製造的 老話一句 契約看過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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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利益應該在不擾亂他人的原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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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不是廢話嗎?? 重點就是契約裡到底有沒有空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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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其實這樣做不怎麼厚道 你可以跟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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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社會"唉!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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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又不是我定的....厚道這樣用難怪台灣那麼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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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沒搞懂 現在就是兩邊的主張無法共存 照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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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邊支持就是對另一邊的侵害 所謂最大利益應該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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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確保訪客不會造成安全上和噪音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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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定的 就沒有"侵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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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怎麼鑽就怎麼鑽 不以我們學校校友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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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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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你真的有仔細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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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 我覺得改變留宿時間 用意很自私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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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去修點法律系的課 我真的有點懶的陪你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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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沒事也可以修出一堆自肥法案 也沒牴觸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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牴觸憲法 麻煩你別再努力證明自己的暱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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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自肥又怎樣 就像你說的前提 不要妨礙他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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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 "牴觸"到什麼法條 才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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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條就是要讓雙方傷害減到最低 讓大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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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辛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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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改 擺明有機會影響到其他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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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支持留宿的 不改公約會受到什麼"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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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留宿 hu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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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傷害 是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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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初知道為什麼要來住? 都知道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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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真是大決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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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U大其實有理~ 因為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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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而那也只是他個人的想法~ a大要做的應該是回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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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有點疑問.想要更加了解的人~ 中間選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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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奇怪阿 選個比較便宜的 然後盡其所能去推翻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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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嘛~ 你這樣說~ 在台灣抗爭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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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都應該遷到國外去呢? 明明知道這裡是這樣~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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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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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部分合理的抗爭 不會直接妨礙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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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覺得啊...幾乎所有事情都是兩面的~ 有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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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抗爭者群體很小 但是不會妨礙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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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小弟口才不好 但K大說到我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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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代表有人失去利益~ 不過你可能覺得某些人是不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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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然也要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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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 哈哈 ex: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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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認契約之後改變想法回在後文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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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即使修改契約好了 也應該在大部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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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合約到期後 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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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一般長期的合約是到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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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存在在太子跟承租人間 所以如果變更契約內容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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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必須由受損害的人去跟太子主張 基本上如果我們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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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結果沒有強制力 最後還是要看太子要不要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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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現在我可以接受你說要用投票"去影響太子改辦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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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合約到期後才生效 這樣不想住的人就不用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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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自私 但是我認為這沒什麼好譴責的 因為民主社會就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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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立場然後遊說的過程~ 對了我支持如果更改規定太子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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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不想住的已簽約者有解約權~ 不過這也是法律明文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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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猜我會像太子申請 如果合約改變 要給我們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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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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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我覺得合理 不過是說我真的不認為開放訪客在嚴格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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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目前提案的狀況下會有什麼額外的問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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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妳就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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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學真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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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前後者都是,才會有矛盾跟爭議。雖然學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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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後者(只是幫你找外面經營的房子),但又想透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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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辦法來將問題簡單化(利於管理) 結過問題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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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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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邊有不嚴格執行造成的個案=V=有人想看可以寫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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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固然是好的,但也請大家正視留宿可能會帶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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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DW-K1S (NTU_BOTD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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