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懇請支持 廢除會客時間限制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 (CWL)時間15年前 (2009/06/04 04:05), 編輯推噓3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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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目前住在水源BOT B棟 今天晚上將召開舍胞大會 想懇請大家於會中支持: 廢除 「太子學舍-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第五條 第一款 「會客時間:早晨七時至晚間十一時。」 主要的理由為: 反對差別待遇 反對公權力介入私領域 一、反對差別待遇 目前水源舍區四棟當中,僅學生的三棟有夜間會客限制, 而教職員住宿的「修齊會館」卻沒有。 兩者除了居住者的身份與房型不同外,幾無其他差異。 以安全問題來說,兩者皆有一樓櫃台的門禁管理人員以及無所不在的二十四小時攝影監控 系統。 若夜間會客足以危害到住戶安全, 則修齊會館應亦有此顧慮, 不過顯然是沒有。 為什麼教職員的安全沒有問題, 而學生卻有呢? 難道教職員的訪客比較上流高貴, 而學生的訪客都是三教九流, 以致對宿舍安全造成危害? 以安寧問題來說, 雙方的隔音應該都是差不多的, 一樣的好, 或一樣的差。 為什麼夜間訪客對教職員的安寧不構成問題, 而對學生卻是呢? 難道修齊會館的隔音設備都用得比較好, 比較「不環保」嗎? 有的人說, 若開放夜間會客, 可能變相造成「非水源BOT住戶」或「非台大學生」長期居住, 例如:單人房住了兩三個人, 影響住戶或廣大台大學生的權益。 但修齊會館也是有單人房, 也是有此疑慮, 卻不因此構成夜間不能會客的理由。 更何況, 這問題是可由相關配套措施解決的。 如果這問題真的這麼重要, 大可制定規範, 例如: 禁止同一訪客,一個月內滯留超過一定時數。 如果是擔心訪客用太多水, 或造成傢俱更多折舊, 大可向訪客收取一個合理的費用。 顯然 安全、安寧、「窩藏」外人 等 都不是 學生宿舍不能開放夜間訪客 的最大因素 雙方的差異就只有身份 但身份不同究竟跟政策不同有什麼關係呢? 平平都是人 兩隻眼睛 兩個耳朵 一個鼻子 一個嘴巴 為什麼教職員可以? 學生卻不行呢? 也許有人會說, 教職員跟學生本來就不一樣, 他們可以在校園中有車位, 他們可以......。 但是, 這跟夜間能不能有訪客一點也沒關係。 夜間接見訪客並非一項有限的社會資源,或一種福利。 某一群人多分配一些,其他人就拿不到。 學生接見訪客與否,絲毫不影響教職員的權益。 另外,還有一個小問題 就是 學生宿舍歸學務處管轄, 修齊會館屬總務處管理, 所以學生宿舍必須遵守學校規範, 教職員宿舍則比較近似於在外租屋。 主管機關不同, 究竟與夜間會客有什麼相關呢? 我們質疑的是校方差別待遇 標準不一 主管機關不同又如何呢? 二、反對公權力介入私領域 以單人房為例 在自己房間內做任何事 只要不妨礙公共利益 理應毋須加以規範 夜間會客或許會在安全與安寧方面危害公共利益, 但以「修齊會館」的標準來檢視, 要嘛根本沒有太大危害, 要嘛危害極小,可被公眾所接受。 縱使因為訪客聲音太吵且隔間建材太過「環保」, 而影響鄰居安寧, 自可透過現有的噪音處理機制, 或是大家共同另訂更有效的處理方式。 亦可考慮仿效總圖與計中, 暫停違規者部分權限的模式。 夜間會客不必然帶來噪音, 兩個人可以很安靜地下棋, 一個人也是可能看電視開很吵。 為何不禁止電視、音響、樂器, 卻獨獨禁止訪客呢? 雙人房都可以長期居住雙人了, 為何單人房不能偶爾容許兩人夜間共處一室? 我們應禁的是噪音, 而非聲音的來源, 不該因噎廢食。 對行政單位來說, 與其消極限制所有人不能夜間會客, 不如積極規劃出一些樓層或甚至一整棟, 讓不願意允許夜間會客的同學居住。 以上這段, 暫以單人房作討論, 至於雙人房與三人房, 基本上只要室友相互協調, 亦毋須公權力干涉。 除非由於人情顧慮, 寢室成員不方便明確表達自身立場, 才需公權力加以保障。 三、期盼住民自決 目前規範BOT宿舍的母法為 「國立臺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http://0rz.tw/tTOgw 其中僅第十五條與訪客議題較為相關 第十五條:住宿學生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一、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酗酒鬧事、鬥毆或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四、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 五、擅自留宿外客。 六、引介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七、接裝未經民間經營業者同意之電器。 八、在寢室內炊膳。 九、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十、在宿舍建物內抽菸。 十一、擅自將寢室內之公物移至寢室外或毀棄。 十二、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十三、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或違反第四款或第十二 款規定而情節重大者,經宿舍輔導員查證屬實者,勒令退 宿,並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十二款規定,由宿舍輔導員警告無 效,經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 不得再為本校住宿申請。 它隻字未提會客時間該如何設置 而第五款也頂多表示 不得「擅自」留宿 現行會客時間限制 是由「太子學舍-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所規範 壹、為維護住宿學生安全與環境寧靜,嚴防宵小活動,特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民 間參與興建營運(BOT)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辦法。 伍、學舍會客規定如左: 一、會客時間:早晨七時至晚間十一時。 二、會客須知: 1.賓客會晤住宿生一律在服務中心辦理會客手續,並佩掛識別証後,始 得進入寢室區探訪。 2.服務中心人員除應對訪客善加接待外,並應連繫被會住宿生前來會 晤,未經住宿生陪同,訪客不得隨意進出。 3.賓客及住宿生於會晤期中,不得有聚眾暄嘩、酗酒、滋事、推銷商品、 逾時逗留或私自留宿於學舍內等情事,必要時服務中心人員得予以制 止,並要求訪客離去。 4.因公務進出學舍之人員,應通知服務中心人員,並由相關人員或自治 會幹部引導出入。 也就是說 修改「太子學舍-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第五條 便能廢除會客時間限制 如此並不違背其母法 「國立臺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夜間的訪客照樣可以要求其換證方得進入, 經過登記的程序, 便不構成 「擅自」留宿。 會客時間的制定或廢除, 應該是一項公共政策, 可供水源BOT的住民自行決策。 而決策的方式, 不外乎透過舍胞大會的多數決, 或另行舉辦公民投票。 若此議題不能讓住民自行決定, 相關單位必須提出足夠強烈的理由, 說明為何此議題 被排除於宿舍自治的範疇。 無可否認的, 所有的住戶當初都擁有充分的自由選擇入住與否, 也同意了相關規定。 但既然是共同的約定, 就能共同加以修改。 倘若毫無被修改的可能與空間, 那又何需「宿舍自治」? 那又何來「水源的未來 由你決定」? 一切皆由上而下制訂即可。 感謝您看到最後^^ 在此再次懇請您 於舍胞大會中支持: 廢除 「太子學舍-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第五條 第一款 金乾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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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wlcwl 來自: 140.112.218.57 (06/04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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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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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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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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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修齊 我一直以為也有會客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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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加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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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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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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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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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gu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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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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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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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言之有理 支持廢除不合理規定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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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支持!但今天晚上有研究生線上英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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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法參加!!我想應該有很多研究生因這考試無法參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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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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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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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單人房應該要可以 但其他房型或許有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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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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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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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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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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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碩博士生太不合理 歐美國家都有家庭或夫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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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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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議題的投票或可考慮延長投票時間 否則決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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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票數太少票或許不具足夠的說服力說服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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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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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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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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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1:56, , 32F
推 剛去家教也無法參加 原po有理!!!
06/04 21:56, 32F

06/04 22:23, , 33F
推推推
06/04 22:23, 33F

06/04 22:31, , 34F
請問一下有剛剛開會的會議紀錄嗎?
06/04 22:31, 34F

06/04 22:44, , 35F
推!
06/04 22:44, 35F

06/04 23:01, , 36F
推!
06/04 23:01, 36F

06/04 23:15, , 37F
推!
06/04 23:15, 37F

06/04 23:34, , 38F
推一個 今天有事無法參加 有會議記錄嗎??
06/04 23:34, 38F

06/05 00:41, , 39F
用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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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46, , 40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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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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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9jTimz (NTU_BOTD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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