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simon0929先生!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3/18 10:22), 編輯推噓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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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種說法我可以接受, 因為理由很冠冕堂皇: 因為我們簽了約,所以必須遵守合約,即使這個合約很蠢很無聊。 所以問題很清楚,禁止留宿的唯一理由只是: 校規有規定,而且我們搬進來住以前已經簽 了合約。 至於板上講的一些其他反對留宿的理由,譬如: 可能吵到鄰居、可能增加管理困難、可能影響宿舍安全、沒有非留宿不可的理由、...等 等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既然校規有規定,而且我們已經簽了約,那為什麼我還在這裡po文?? 我想請大家思考的是以下兩點: 1.校規已經規定,但我們是否能夠對校規有意見嗎? 2.已經簽了約,我們是否還有講話的權利? 關於第一點,前面已有網友提到了,連憲法都可以增修,校規沒理由不能改。 我相信當初制定"不能留宿"這條規定,有很大的考量是,學生宿舍全部都是有室友的, 而留宿外人的確是會影響到室友的權利(這跟影響到隔壁房的情形不同),所以才限制留宿 。以上的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把這條校規用在BOT的單人房,我就覺得原來的立法原因已經消失,所以是不適用的。 可是,要請學校更改校規,我想應該很不容易,畢竟學校還要考量到其他非單人房的宿舍 問題。除非是針對BOT單人房訂定特別條款。 至於第二點: 我們已經簽了約,是否還有講話的權利?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不然,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在跟太子反映意見:譬如隔音問題、第四台問題、飲用水問題 。很多人住進來以前,就已經知道太子的隔音不好,那你還願意跟太子簽約住進來, 就表示你默許接受隔音不好的事實,為什麼還在抱怨? 憑什麼要求太子改善呢? 要改善隔音問題,太子可能需要花費很大的成本,至於開放留宿,太子會權益受損嗎? 太子需要多花費成本嗎? 為什麼我們不能跟太子爭取 呢? 最後,有些人反對的理由竟然只是:"沒有非要開放的理由", 我覺得講這個理由的人,是很鴨霸不講理的, 試問:什麼是非要開放的理由? 是不是"非要開放的理由"完全由他個人定義? 如果你假日跟你老爸說,你要出去玩,你老爸回答你: 不行,沒有非出去玩的理由。 如果你跟太子說你要看第四台,太子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看第四台的理由。 如果你女朋友跟你說,她想喝青蛙撞奶,你回答說: 不行,沒有非喝青蛙撞奶的理由。 這種回答,能讓人家信服嗎?? ※ 引述《Yoyogi (代代木)》之銘言: : ※ 引述《jasonlian ()》之銘言: : 一點意見 : 相信原文當中部份推文的意見也與本人的想法相同 : 在入住契約第五條當中是這麼記載的 : 五、使用租賃標地物之限制: : 乙方應於租用期間內遵守「國立台灣大學民間參與興建營運(BOT) 學生 : 宿舍管理辦法」、宿舍生活公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與本契約等之規 : 定; (下略) : 該條中提及的宿舍管理辦法當中的第十五條第五款中,則記載了下面的規定: : 五、擅自留宿外客。 : 我想原po在辦理入住手續那天,必然有在住宿契約上簽字。簽了字就表示你 : 同意上面規範。簽了約再來爭辯,既沒有意義更站不住腳。另外契約第五條 : 提到的訪客及門禁管制規定中,也清楚載明了訪客時間為每日07~23 ,至少 : 在目前契約結束之前,舍胞有義務遵守太子訂下的時間規定。 : 此外,原po提到了「在相同的臺大住宿法規下」,那我們就來研讀一下台大 : 的住宿法規: : 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http://tinyurl.com/czhvj9 : 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不能「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 依據校內宿舍的管理規定的第29條,制定這樣的一則管理辦法: :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17.html : 在會客時間方面,學校給予各宿舍自行決定的權力。 : 縱使男生宿舍似乎未訂定詳細的會客時間,或者有訂定但未切實執行。但並 : 不應依此要求BOT 宿舍也必須依此辦理;更不應因為輔導人員「依法行政」 : 而給予指責,否則豈不顛倒是非?況且,相信也有很多同學也和在下一樣是 : 因為這裡的門禁管制較為嚴格,才願意花較多的錢來此住宿,我們的權益也 : 應該被保障。 : 訪客規定應該是太子自行訂定的。去年跨年時長興BOT 也曾為了方便大家觀 : 賞煙火,將之延後至隔日凌晨一點,表示本規定有其彈性,或許可以在暑假 : 換約的時候,爭取將訪客時間調整,惟不應干擾其他住宿生安靜休息的權益 : 。 : 另外一個與上文不相干的事情是:文章開始提到的BOT 管理規定中相同條文 : 第十款中寫明了不得在宿舍建物內吸菸的規定。如果吸菸經相關人員勸導後 : 不聽從,可令其退宿。要提醒一下有在寢室內吸菸習慣的同學。 : 最後我要呼應先前一位同學所言: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非要留宿不可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245

03/18 10:50, , 1F
輔導員: 沒有非要回答你問題的理由
03/18 10:50, 1F

03/18 10:55, , 2F
推原P,相當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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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2:10, , 3F
03/18 12:1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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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若持反對意見 就提出反對的理由 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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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非要開放的理由" 不能拿來當作反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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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如果這可以當理由的話~~ 那"沒有非不開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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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2:58, , 7F
是否也該被提出
03/18 12:5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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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說服別人 語氣還是好一點比較好 ^^
03/18 13:01, 8F

03/18 14:03, , 9F
03/18 14:0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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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板一堆太子魂 契約法規魂 為什麼有非要反留宿的理由?
03/18 17:05, 10F

03/18 17:43, , 11F
原來持不同意見就是太子魂,樓上的攻擊也太強悍~
03/18 17:43, 11F

03/18 21:41, , 12F
強悍? 笑死人 那有人叫你跑到槍口前挨子彈嗎
03/18 21:41, 12F

03/18 21:57, , 13F
推原po出來參選生治會會長或幹部!
03/18 21:57, 13F

03/23 16:37,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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