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不滿] 不尊重別人的隱私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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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來平心而論一下... 來看房但不是未來室友的機率有多少?. 如果來看房的就是已經候補到該房的同學,. 如果他本來就有權隨時搬入.... 那還有"義務"通知原住戶嗎...或是只是一種"禮貌"?. 如果櫃檯只是隨便挑了間房, 給"有意"承租的同學"參觀". 那恐怕就算打了電話, 我們也沒義務容許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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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您好!. 對於雙人房房內有空出之床位,長興都會繼續針對線上候補之同學依排序遞補作業。. 目前已開始不停地接獲同學及家長的詢問。. 當然,每年最大規模的退宿、入住潮即將來臨!. 您的意見提醒了我們應提早告知同學其同房間空床將有新人入住或看房時間,. 以免影響隱私。惟因準入住生及家長看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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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只是路過的鄉民. 來提供一下法律意見~. 基本上這已經構成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宅罪. 你可以去警察局告對方唷!. 下面提供一個實務判決,供參考:. 裁判字號:98年上易 第 836 號.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裁判要旨:. 正常成年人有相當之社會經驗,且以出租為業,擔任房東多年,對於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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