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收到一封信,最近好像有同學被法辦

看板NTU_BOTDorm作者 (聖德拉)時間9年前 (2015/01/08 15:34), 9年前編輯推噓4(4028)
留言3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是本校畢業生,現為一名法務 也住過長興舍, 台大版這位市刑大警員很認真 不由得協助轉貼。 偵查結合科技是法律所需要的, 也想請宿舍同學協助並提醒, 找到這位偷竊嫌犯, 另外,有些同學被告如下: 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251908849 所謂糾眾、強制、持續等實行行為 應該會依法重判。 希望不好的同學不要影響到守法的同學,為本文之 要旨。 作者 showlins730 (210) 看板 NTU 標題 [校園] 請強大的鄉民幫忙肉搜照片裡的人 時間 Tue Jan 6 23:02:16 2015 ─────────────────────────────────────── 各位同學大家好, 該圖片中之女子涉及多起刑事案件, 請大家幫幫忙 若知道照片裡女子之身份 或有其他線索可提供 請儘速與本人聯絡 謝謝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偵查佐 魏俊陽 聯絡電話 02-2388-3485 Email:Wei0123@tcpd.gov.tw http://ppt.cc/einB http://ppt.cc/x9Bv http://ppt.cc/MdYU http://ppt.cc/Vr2H 各位同學 請問當初是否有人的手機遭這名女子竊取? 如果身邊的室友有手機遭該名女子竊取的話 請被害人與我聯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67.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20556538.A.396.html

01/06 23:03,
推 幫高調
01/06 23:03

01/06 23:04,
XDDD終於等到警察認真來抓小偷惹wwwwwwww
01/06 23:04

01/06 23:04,
終於不是被河蟹了
01/06 23:04

01/06 23:04,
這位的照片大概一個學期前就貼在各女宿尋人了耶,到現在
01/06 23:04

01/06 23:05,
還找不到人有點……
01/06 23:05

01/06 23:05,
真的很囂張
01/06 23:05

01/06 23:05,
警察辛苦了 小偷真可惡
01/06 23:05

01/06 23:05,
所以這是女宿大盜?
01/06 23:05

01/06 23:05,
搞不好沒有住宿舍?
01/06 23:05

01/06 23:05,
終於公告了!!
01/06 23:05

01/06 23:06,
沒錯 女宿大盜 應該不是住宿生 她趁晚上待在交誼廳等到半
01/06 23:06

01/06 23:06,
他之前撿到女一同學的學生證,都直接進來偷東西
01/06 23:06

01/06 23:06,
夜 凌晨才出去
01/06 23:06

01/06 23:10,
看起來很正常O.O
01/06 23:10

01/06 23:16,
太可惡了....抓不到人嗎?
01/06 23:16

01/06 23:19,
幫高調
01/06 23:19

01/06 23:20,
高調!! 真的很可惡,看起來也好手好腳的, 卻....
01/06 23:20

01/06 23:32,
高調!!!
01/06 23:32

01/06 23:35,
幫高調
01/06 23:35

01/06 23:36,
終於認真要抓了 過這麼久還沒抓到...
01/06 23:36

01/06 23:41,
高調~
01/06 23:41

01/06 23:43,
本單位剛接手偵辦 也希望透過網路的力量 請同學們多
01/06 23:43

01/06 23:43,
多幫忙 謝謝
01/06 23:43

01/06 23:48,
高調推
01/06 23:48

01/06 23:53,
高調
01/06 23:53

01/06 23:54,
幫高調!
01/06 23:54

01/06 23:55,
幫高調
01/06 23:55

01/06 23:56,
推鴿子!! 幫高調!!
01/06 23:56

01/06 23:57,
這要不要轉八卦?
01/06 23:57

01/06 23:59,
幫高調
01/06 23:59

01/06 23:59,
幫高調!
01/06 23:59

01/07 00:00,
幫高調
01/07 00:00

01/07 00:00,
幫高調
01/07 00:00

01/07 00:02,
高調
01/07 00:02

01/07 00:09,
我不太會轉ㄟ.....@@ 同學能轉就幫我轉一下!
01/07 00:09

01/07 00:10,
女宿區貼超久!!!幫推!!!希望趕快抓到!
01/07 00:10

01/07 00:10,
01/07 00:10

01/07 00:13,
幫高調
01/07 00:13

01/07 00:17,
拜託快逮捕她ˊ__ˋ
01/07 00:17
還有 61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1/07 21:07,
高調!!!
01/07 21:07

01/07 21:19,
高調推~太可惡了以後一定嫁不出去
01/07 21:19

01/07 23:43,
2014年5月23日
01/07 23:43
a0652qj: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1/08 11:52

01/08 11:53,
我轉啦~~ 希望趕快找到 他最近太囂張了
01/08 11: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5.2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_BOTDorm/M.1420702468.A.23C.html

01/08 15:39, , 1F
01/08 15:39, 1F

01/08 16:50, , 2F
XX法務???被告到成法務還是濫訴成法務?
01/08 16:50, 2F

01/08 19:27, , 3F
已明確通知 senterla1 以及疑似分身 kobashibhu8
01/08 19:27, 3F

01/08 19:27, , 4F
已報案 於市刑大偵查 觸犯強制 與 刑359
01/08 19:27, 4F

01/08 19:28, , 5F
刪一次電磁紀錄採一罪一罰 包含前面發文
01/08 19:28, 5F

01/08 19:28, , 6F
黃姓男子至學校系所鬧事一事 已提報校方與就學系所
01/08 19:28, 6F

01/08 19:28, , 7F
因屢犯未改 應給予最嚴重獎懲,建議 退學 處分
01/08 19:28, 7F

01/08 19:28, , 8F
反正研究所可以重考 懂?
01/08 19:28, 8F

01/08 19:53, , 10F
上述連結如再被刪改 等同再犯一次 切莫自誤
01/08 19:53, 10F

01/09 00:41, , 11F
樓上真有閒情陪他玩
01/09 00:41, 11F
文字部分可揭諸這位森林系的網管,是如何的"傲慢、與使用公務 行違法事" 稱他人"鬧事",並與PTT 站方通謀將NTU 森林系網站版關版 等事項, 將是明確之刑事淹沒證據罪。 此網路函式,nchueric皆已知悉,將以刑法 57 條報請論處。 會對其加訴一案。依法有據。 不斷抄襲他人網路著作,亦明確違法已告知 104.1.9 ※ 編輯: senterla1 (111.185.15.248), 01/09/2015 08:01:30

01/09 08:04, , 12F
那我也要告知該位自稱法務 請告知醫工所黃同學
01/09 08:04, 12F

01/09 08:05, , 13F
已被學校列為重點人物 已提報系所獎懲 建議退學
01/09 08:05, 13F

01/09 08:06, , 14F
另查核出 senterla1 與多筆分身帳號 將提報控管
01/09 08:06, 14F
確定你有第三案, 此部分明確有誹謗、惡害之通知 將被追加告訴 刑法 305 條 恐嚇危安之非告訴乃論罪。 ※ 編輯: senterla1 (111.185.15.248), 01/09/2015 08:29:59

01/09 08:32, , 15F
刪改本人電磁紀錄 已犯多次刑359
01/09 08:32, 15F

01/09 08:33, , 16F
令指稱本人傲慢 使用公務違法 涉妨礙名譽 再加一案
01/09 08:33, 16F

01/09 08:33, , 17F
致使本人須不斷推文澄清 再犯強制罪
01/09 08:33, 17F

01/09 08:36, , 18F
以貴法務的邏輯模式 本人實難與之溝通
01/09 08:36, 18F

01/09 08:38, , 19F
另分身帳號z開頭帳號恐嚇本人 已留存證據 同犯刑305
01/09 08:38, 19F

01/09 08:39, , 20F
請法務自重 多充實法律知識與做人道理
01/09 08:39, 20F

01/09 08:40, , 21F
等你被判刑你再來本版跟其他同學分享。
01/09 08:40, 21F

01/09 08:40, , 22F
當你看過夜店殺警主嫌在法庭痛哭時,你不會再傲慢
01/09 08:40, 22F

01/09 08:42, , 23F
當他們父母為兒子煩心,也只能彌補
01/09 08:42, 23F

01/09 08:43, , 24F
學校將對本案誹謗及其他犯罪者嚴懲
01/09 08:43, 24F

01/09 08:44, , 25F
我也等貴法務判刑再來與同學分享心路歷程
01/09 08:44, 25F

01/09 08:45, , 26F
喔 不用 我去查 判決書 就好了 不勞法務費心
01/09 08:45, 26F

01/09 08:47, , 27F
建議法務可多閱讀判決書 長進邏輯思考
01/09 08:47, 27F

01/09 08:48, , 28F
例如 士林地院 裁判字號:103,易,185 就是很好的教科書
01/09 08:48, 28F

01/09 08:49, , 29F
你自己就是你自己的判決---> 總是要講別人
01/09 08:49, 29F

01/09 08:49, , 30F
有責任感拿你自己出來討論!!! 不要再討論他人
01/09 08:49, 30F

01/09 08:49, , 31F
感謝法務指教 敝人會多加增進法律知識
01/09 08:49, 31F

01/09 08:51, , 32F
你自己的事及將面臨的事要先處理好是我們忠告
01/09 08:51, 32F
文章代碼(AID): #1KhZC48y (NTU_BOTDorm)
文章代碼(AID): #1KhZC48y (NTU_BOTD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