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道歉函
※ 引述《pipacola (師大歌仔戲社5/10公演囉!)》之銘言:
: 小女子我
: 在此誠心的跟台大歌仔戲社的朋友致上最深的歉意
: 因為我無心的一篇文章
: 造成貴社的困擾~~~
: 在此懇請各位原諒我白痴的行為...>______<....
: 元真
沒有那麼嚴重啦~~呵呵...
只是,我們講的內容...就...ccc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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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朝露的過客
終會消失在自然的定律中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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