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啦] 聽說要跟華夏科大併
幹這波操作太強啦
目前討論下來是留地留老師不留學生
華夏學生原校畢業
台科根本撿到免費校區欸
而且算是地段蠻好的
中和區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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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會議速報】本校擬依退場條例接收華夏科大案
在昨日(05/24)第609次行政會議及今日(05/25)110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委員會上,
本校提出了「接收」華夏科大的提案,目標為在本學期之校務會議通過,並展開相關程序
。
▌教育部為何希望國立大學接收華夏科大?
華夏科大多年前因涉入弊案及董事會內部失靈等因素,自2002年起,由教育部依私立學校
法派任公益董事及監察人經營至今(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166號判決參照),也代
表著目前華夏科大的董監事,均代表教育部行使職權。
由於近幾年在學人數逐年減少,學校經費逐漸短絀的情形下,教育部考量公益董事難依法
負經營成敗責任,希望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規定
,由國立大學接收原學校法人所屬之相關資產,並協助相關停辦事宜。
▌接手誘因:增加本校周轉空間,爭取經費與員額。
本校正面臨整體校舍屋齡偏高,須拆除重建及空間周轉等問題。若能以華夏中和的校本部
作為周轉空間,將能加速校本部的再開發。其次也希望能在接手的過程中,爭取經費與專
任教師名額,以提升整體可運用的資源。
▌初步方案:以「學生原校畢業」及「從優安置教職員工」為原則。
依據目前會議上的報告,華夏科大最快將於112學年度起申請停止全部招生,剩餘約2200
名學生則以「原校就學、原校畢業」為安置原則,即最後仍為華夏科大之學位證書。
在教職員工離退方面,除依法給予離退金外,另擇優聘為本校專案教師或校務基金約用人
員,其中改聘專案教師應為具博士學位及合格教師資格,並作為輔導原校畢業之師資。
▌本會立場:教育部與校方均應善盡溝通責任,落實公開透明原則。
本會目前對於本案表示原則支持,也同意目前校方以「適時舉辦公聽會,在資訊透明與共
識下進行」的原則。但考量本案不同與台灣觀光學院、台灣首府大學等前例,相關審議程
序也尚未明朗,本會將持續監督教育部與校方善盡溝通責任,落實公開透明原則。
目前程序規劃如下:
Step 1. 行政會議通過。
Step 2. 校發會通過。(目前到此)
Step 3. 校務會議通過,將接手作為一個選項。
Step 4. 成立接手研議任務小組,開始資料蒐集、接手策略分析、研議接手議題。
Step 5. 提報研究成果給行政會議、校發會、校務會議。
Step 7. 如獲同意,成立接手推動工作小組,接手議約,討論細節,完成接手計畫書。
Step 7. 送教育部審查。
Step 8. 實質接手,進行新組織規劃。
▌推動於校務會議前舉辦說明會,蒐集全校教職員工生之意見。
校長於上週五邀集本會會長及代表先行溝通,對於在行政會議及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後,
校方應於校務會議前舉辦說明會具有相當共識,本會將持續推動,以在校務會議前充分說
明與蒐集全校意見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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