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NTUSTHighSch 板板主cherubchang違反組規

看板NTUSTService作者 (討厭)時間13年前 (2010/08/07 09:42),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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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NTUSTHighSch板板主cherubchang 超過一個月(37天)未上站 因NTUSTHighSch(台灣科大高中生交流區)板為校園討論看板非班系板 不適用大專院校群組板主規定 規定1 依照大專院校群組板主規定(2005-11)規定2及規定3 板主21天未上站則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請組長處理 看板位置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dreamwave/fo ST_College 科院 Σ科技院校 科大/四技/專科 ST-north 科院 Σ北部科技院校(北基桃竹苗) NTUST 台科 Σ台灣科技大學 [BARZII] NTUSTHighSch 交流 ◎台灣科大高中生交流區 cherubchang 登入資訊 《ID暱稱》cherubchang (果果)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436 次 《有效文章》846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01/2010 19:31:06 Thu 《上次故鄉》111.70.217.38 《 五子棋 》 0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組規 1.班系板任一板主不得超過一個月未上站,惟此規定為軟性規定,若  無檢舉人提出檢舉,則不予以處罰,三個月以上未上站,則交由系  統予以免職處分,群組首長不會主動做任何處罰! 2.大學討論.研所討論.校園討論看板板主則不得超過7天未上站,違 者警告乙次,累積警告三次或21天未上站者則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任何情況下板主累積三次警告亦予以免職處分) 3.大學討論.研所討論.校園討論看板板主則不得超過14天未處理版務, 違者逕行拔除板主職務! (任何情況下板主累積三次警告亦予以免職處分) -- ▁▁▁▁▁▁▁▁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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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規可至 Uni-Service Z-9-14-1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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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大組務版已經收到您的檢舉,相關查驗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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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相關申訴,請逕行前往該板瞭解處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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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hateOnas往後若提出任何檢舉文,請詳細說明檢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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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次發生未詳細說明之檢舉事件,組務板將會直接刪除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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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且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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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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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我本以為我第一次已經很清楚了 下次會注意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61.230.7.61 (08/08 11:18)
文章代碼(AID): #1CNBe6vm (NTUST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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