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員大會..2004/01/16 PM 6:30 社辦
※ 引述《coolbe (寒假手語班一起來嗎)》之銘言:
: 社員大會
: 期末考最後一天 星期五 晚上六點半
: 地點在社辦
引章程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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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員大會
第十五條<召開>:
有下列情況之一得召開社員大會。
1.社員大會每學期由社長召開一至三次。
2.經由五分之一(含)以上社員連署,說明召開事由,要求社長或監委召開
。
3.社長或監委得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第十六條<職權>:
1.得聽取、質詢社團幹部之行政報告。
2.選舉社長。
3.罷免社長。
4.選舉監委。
5.罷免監委。
6.選舉章程委員。
7.罷免章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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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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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社員>:
1.資格:凡本校在校同學每學期申請入社,填妥社員基本資料卡並盡義務者
,即為本社社員。
2.權利義務:
(1)義務:凡本社社員有以下之義務。
<1>社齡未滿兩年者,有繳交社費之義務。
<2>遵守章程。
(2)權利:凡本社社員有擔任幹部、參與社員大會及本社所舉辦之對內活動
的權利。
(3)未盡義務之社員,不得享有擔任幹部,參與社員大會及本社所舉辦之對
內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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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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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監委
第十七條<監委>:
1.設監委七人,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學期。
2.上學期監委各為大四二名、大三三名、大二二名。下學期監委各為大四一
名、大三三名、大二一名、大一二名。
3.由監委互選大三監委一人擔任主任委員。
第十八條<職權>:
1.監督各級幹部。
2.審核預算、結算、核定設費、行事曆與行政細則。
3.臨時社員大會的召開。
4.社長改選的選務事宜。
5.解釋章程。
6.召開監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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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小朋友們也要記得來唷
通常新社長上任之後,第一次召開的社員大會
依慣例會...嗯..來了就知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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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說過
宇宙最不可理解的
就是宇宙竟然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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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140.112.244.156 01/1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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