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學選字第 0992003號 函(涂允中)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tu)時間14年前 (2011/05/22 17:1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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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fuchi (有鰒鰭的吳郭魚)》之銘言: :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函 : 受 文 者:涂允中先生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22日 : 發文字號:學選字第 0992003號 : 速 別: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無 : 主 旨:為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為行政處分,敬請 台端於本(100)年 : 5月25日前提出陳述書,請 查照惠復。 : 說 明: : 一、本會受理學生檢舉 台端於臺大批踢踢兔實業坊(ptt2.cc) chiangplace 版分 : 發宣傳品([網宣] 5/25來投票 ☞ 社科院 ⑧涂允中 ☜,文章代碼: : #1DqL4rGV),未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送交選委會 : 核查。 : 二、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候選人或其助選員本 : 人或教唆他人有左列各款行為者,應沒入該候選人保證金:……三、違反本法 : 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或第三十條者」,上開行為依法 : 應處沒入保證金處分,爰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準用 : 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給予 台端陳述意見之機會。 : 三、台端得於本(100)年5月25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提出陳述書,為事實上及法 : 律上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本會得逕行處分。 : 四、台端得以電子文件寄送至本會信箱:ntuscvote@gmail.com,或張貼於臺大批踢 : 踢實業坊(ptt.cc) ntusc 版。 : 正本:涂允中先生 : 副本:學生會秘書部、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秘書處 : 主 席 李宥德 選委會與各位同學,大家好 我是本屆社科院學生代表候選人 涂允中 我的網宣於5/16完成時,即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 以PTT2站內信送交選委會核查 並於5/17凌晨收到選委會主席李宥德同學回覆 在徵詢李宥德同學同意後,將回信列出如下 作者 rugger2 (淚滴) 標題 Re: [網宣] 5/25來投票 ☞ 社科院 ⑧涂允中 ☜ 時間 Tue May 17 00:57:47 2011 ─────────────────────────────────────── 選委會已經收到囉!!! 加油~ 宥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59.121.155.252 也辛苦選委會的各位同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99 ※ 編輯: eric795 來自: 140.112.214.99 (05/22 17:12)

05/22 19:25, , 1F
加油~好嗎
05/22 19:25, 1F
文章代碼(AID): #1DsDDgFz (NTU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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