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96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簡報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地球王子)時間18年前 (2008/01/22 09:2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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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Meo (地球王子)》之銘言: : 簡 報: : 2. 合作社協調委員 : a. 合作社經營遭遇諸多困難,為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以及因應公教 : 門市將被迫遷址的狀況,提請大會設置委員會進行協調工作 : b. 組成方式:提案委員與校務委員共四名,學生代表共兩名 : c. 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席校內各項會議代表產生暫行辦法」,我 : 將爭取學代會設一名代表(學生會長為當然代表) [包副校長的回信] 弘毅: 你好 ! 委員會學生代表部份學代會若有共識, 就依現行法規產生吧。謝謝費心! 包宗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1.80

01/23 17:19, , 1F
這兩名學生代表真的可以代表大多數人的心聲嗎?
01/23 17:19, 1F

01/23 17:19, , 2F
還有學生代表的頃向呢??還有請問~這兩名是合作社社員嗎
01/23 17:19, 2F

01/23 17:20, , 3F
有加入合作社社員嗎??可以請代表說明看法嗎?謝謝
01/23 17:2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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