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請問本次學生代表選委會一些事情
※ 引述《cheerzibra (不想醒)》之銘言:
: ※ 引述《thin (遙遠的催眠)》之銘言:
: : 請問本次研究生學生代表當選門檻下修到10票即可當選
: 是依據哪一次開會修法後的結果?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
第十九條第三項
學代選區為大學部各學院、研究所各學院、進修推廣部,分別各為一選區。
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款
二、研究所各選區:候選人得票數超過十票者為當選。
學生會行政部門於4/25號學代會第二次特別大會提案,
內容將研究所選區更改為研究所各選區,但並未就當選門檻做變動。
經過大會討論後,有學代提出一修與二修,內容均在更改研究所學代當選限制的門檻,
之後上述版本於95年4月25日學代大會第二次特別大會三讀通過。
以上解釋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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