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學生法官任命
中華民國102年07月03日
學人字第 101003 號 任命函
特任陳致睿為本會學生法官。
任期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第22條。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會長 林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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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學生法官簡歷
陳致睿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民法組二年級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
簡歷:
頂尖計畫課程助理(101學年度非訟事件法)
國科會研究助理(民事裁判與法學方法)
中央研究院兼任助理(比較物權法之實證研究)
臺灣大學學生法院書記長
臺灣大學第23屆及第24屆學生會法制部長
臺灣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生委員候補
10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對學生自治以及未來職務之期許:
本校學生自治為三權分立之民主制度為眾所皆知。而一個完善的民主制度,需要具
公信力的司法單位來定紛止爭並肩負使社會進步之任務。雖然目前在實務上學生法院所
處理之案件爭議遠不及校外的法院來的多,然正因如此,每一件送進學生法院的爭議案
件,皆是對於臺大學生自治之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故我希望能藉由自己至今所學之法
律專業以及參與學生事務之經驗,能為臺大的學生自治及校園民主盡一份棉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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