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延畢生加收雜費

看板NTUSA作者 (請用寄信的 謝謝)時間12年前 (2012/02/07 10:43), 編輯推噓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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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這件事情現在情況是? 最不合理的地方在於收取的費用竟然依照學院、系、所之不同! 有些雙輔生在延畢期間完全不會修到本系的課,卻要繳交本系的雜費... 另外學生會認為的第一點,突然說要改制對於本來已經打算延畢的學生相當不公平, 學校對於這點應該沒有合理的回覆吧。 ※ 引述《NTUSA24th (24屆台大學生會)》之銘言: (部分內文恕刪) : 教務處計畫於100-2學期開始針對延畢學生收取雜費,規則如下: : 新制度: : : 1、10學分以上維持原樣。 : 2、9學分(含)以下者,除依學分數收取學分費外,另也依所屬學院 : 之收費標準收取雜費(目前雜費標準依學院、系、所之不同,介 : 於7,380元至15,530元之間)。 : 學生會認為,教務處向延畢學生收取雜費雖有依據,然而貿然就在100-2 : : 1、新制度於100-2即開始施行,對於在99學年度之前已規劃好延畢的 : 學生並不公允。若要施行,應有緩衝時間使學生可思考修課規劃, : 例如:是否延畢、延畢課程該如何安排等。 : : 學生在大學的生涯規劃多半於大學初即決定,很多延畢生都是為 : 了雙修、輔系、修學程等因素決定延長學業,而同學們也都是在 : 已知過去延畢制度下,做出生涯規畫的。 : 現今突然地改變收費辦法,會使學生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 : 因此,建議若此辦法要施行,也不應溯及既往,而是從新入學的學 : 生開始,因為他們可以在獲得正確的資訊下,考量其生涯規劃。 : : 2、各學院收取雜費的標準不一,但是延畢生很多是為了雙修輔系、或 : 修習學程,不一定使用到本身院系的資源。因此,收費標準應該更 : 細緻,莫使學生繳交冤枉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9.137

02/07 23:46, , 1F
這點會牽涉到整個學雜費收費結構吧 照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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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修輔系學生有使用到加修學系資源 是不是也該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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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立場並非完全不收費 而是加收的方式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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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學生不同系 但同時雙修物理系 卻繳不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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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從哪方面來看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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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目前的新舊至內容不同點在於加收原本系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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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收費應該依照修課學分系所與該系所雜費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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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1:35, , 8F
確實 不過這個論述也適用在普通四年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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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1:35, , 9F
還是很難與整體收費結構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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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用在普通四年 但跟這次"改制的內容"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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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普通四年與延畢十學分以上的制度一起拉近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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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被學校模糊焦點後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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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費用的檢討固然是重要 但一次檢討的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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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只能被學校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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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改一半難保不會有另一半人出來說 延畢繳的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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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彼大學繳還多 我倒是比較建議學校循學分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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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學分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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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現在制度繳的比大學還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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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把雜費攤進去每個學分的學分費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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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雜費依照開課系所不同 現行制度真的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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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C8_OC5 (NT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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