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借用綜合教室被莫名計點,與活大反應無效

看板NTUSA作者 (Darth Vader)時間12年前 (2011/10/13 21:21),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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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的同學您好, 我是桌上遊戲社的顧問(←這是幹部職位XD)。敝社社課這學期有借用綜合教室之 場地。可是在9月30日的時候,卻因為不知名之原因被管理人計了7點,也就是十點 未離開教室的意思。但社長離開教室的時候都會拍下黑板上大家的留言後擦掉離開 ,所以社長有離開的確切時間,且時間確實不是登記紀錄上所寫之超過十點,而是 在合乎規範的九點半以前。照片檔案因為敝社不清楚學生會官方信箱,請負責人寄 信到ws1008taiwan@hotmail.com通知照片檔案寄出之信箱) 我們已經試圖與活大先行交涉,但是活大並不認為該照片紀錄就足以證明我們確實 未違規之事實。雖然七點在敝社不違規之情況下只要寫篇改善報告書就完全不影響 場地借用,但是敝社確實未違規,無從改善。而且被誤計的點數讓社團全體成員心 情深受影響。 我們希望活大能夠取消該誤計之點數並且致上歉意。(歉意之格式不拘,但要包括 負責單位章、主管簽名、計點人員之簽名、電話及具體的道歉內容、且為紙本,以 避免再次誤計) 以下附上兩項附件,附件一為社長之發言紀錄、附件二為計點通知信之文字轉載。 國立臺灣大學桌上遊戲社顧問 陳揚 -- 附件一 活大表示: 人員沒有離開綜合也算違規(只要讓他不能關綜合的門都算) 我: 那怎麼知道是不是我們的人呢? 活大: 管理同學會問是哪個社團的. -- 附件二 社團編號 社團名稱 活動編號 違規日期 扣點 原因 地點 時間 0996 桌上遊戲社 45873 9月30日 7 逾時 綜305 18:20~21:30 依本校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起迄時間為100年8月1日至101年1月31日 貴社違規已逾五點,目前已被停止借用場地權力,請繳交「改善報告書」,繳交後將予復 權。 (改善報告書格式不拘,但應包括社章、社長簽名、電話及具體的改善方案,以避免再次違 規) 記點逾15點者,下一學期將無法借用場地,請注意使用狀況。 如對被記點事項有任何意見,請以書面向活動中心反應。 活動中心管理組336655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VT 來自: 118.168.179.250 (10/1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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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找的是活大不是福利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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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可以試試看校務建言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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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台大桌遊社社長, 已經向活大反應, 不過他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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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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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是在記點10天後收到通知, 根本無法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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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要不是一次被計七點, 我們也不會知道被記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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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校方懲處都在黑箱裡進行,並無留證, 也就是活大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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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目前應對方式只能每次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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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錄影機掉出來就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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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bkNSdy (NT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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