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借用綜合教室被莫名計點,與活大反應無效
福利部的同學您好,
我是桌上遊戲社的顧問(←這是幹部職位XD)。敝社社課這學期有借用綜合教室之
場地。可是在9月30日的時候,卻因為不知名之原因被管理人計了7點,也就是十點
未離開教室的意思。但社長離開教室的時候都會拍下黑板上大家的留言後擦掉離開
,所以社長有離開的確切時間,且時間確實不是登記紀錄上所寫之超過十點,而是
在合乎規範的九點半以前。照片檔案因為敝社不清楚學生會官方信箱,請負責人寄
信到ws1008taiwan@hotmail.com通知照片檔案寄出之信箱)
我們已經試圖與活大先行交涉,但是活大並不認為該照片紀錄就足以證明我們確實
未違規之事實。雖然七點在敝社不違規之情況下只要寫篇改善報告書就完全不影響
場地借用,但是敝社確實未違規,無從改善。而且被誤計的點數讓社團全體成員心
情深受影響。
我們希望活大能夠取消該誤計之點數並且致上歉意。(歉意之格式不拘,但要包括
負責單位章、主管簽名、計點人員之簽名、電話及具體的道歉內容、且為紙本,以
避免再次誤計)
以下附上兩項附件,附件一為社長之發言紀錄、附件二為計點通知信之文字轉載。
國立臺灣大學桌上遊戲社顧問 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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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活大表示: 人員沒有離開綜合也算違規(只要讓他不能關綜合的門都算)
我: 那怎麼知道是不是我們的人呢?
活大: 管理同學會問是哪個社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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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社團編號 社團名稱 活動編號 違規日期 扣點 原因 地點 時間
0996 桌上遊戲社 45873 9月30日 7 逾時 綜305 18:20~21:30
依本校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起迄時間為100年8月1日至101年1月31日
貴社違規已逾五點,目前已被停止借用場地權力,請繳交「改善報告書」,繳交後將予復
權。
(改善報告書格式不拘,但應包括社章、社長簽名、電話及具體的改善方案,以避免再次違
規)
記點逾15點者,下一學期將無法借用場地,請注意使用狀況。
如對被記點事項有任何意見,請以書面向活動中心反應。
活動中心管理組3366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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