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小福和小小福要檢查證件的原因
大家好,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長施彥廷。
同學可能會納悶這學期為什麼去小福、小小福買東西要嚴格檢查證件。
以前不是都可以直接買嗎?
其實本來合作社東西就只能賣給社員,非社員依法是不能在合作社消費的。
(合作社法第3-1條:三、供給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不得以物品提供或售與非社員。)
◥那怎麼樣才算是社員呢?
首先你必須是台大教職員工生,再來要向合作社申請入社,並繳交100元
的入社股金,才能成為社員,而合作社會發一張社員證給你。
(100元股金會在離校時歸還)
法規上規定只有社員才可以買東西,所以以前不驗社員證是為了方便大家到
合作社買東西,但是這樣做其實不合法規,於是之前就被國稅局罰了不少錢。
◥如果我不是社員怎麼辦?
為了避免違法的情形再發生,合作社會在下學期開始,把所有台大教職員工生
納入社員,也就是讓所有人的入股成為社員。
所以下學期開始,你自動就會成為社員。
◥那麼入股金100元誰來繳?
合作社會把入股金改為10元,並且由合作社出錢先墊,等你離校時再把10元
收回來。其實這樣做就是各位同學不用再另外出錢辦理入社,合作社會自動
把你納入社員,所以下學期去合作社買東西時,就只要出示學生證就可以了。
另外跟大家宣傳一下,合作社的門市除了小福、小小福之外,還有位於農綜
地下室的「公教門市」,由於這家門市比較隱密,所以生意比較差,大家如
果需要日用品可以來這裡買。
第22屆學生會福利部
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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