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大學生會 1106相關事件說明

看板NTUSA作者 (workinfloat)時間15年前 (2008/11/30 14:16), 編輯推噓-3(26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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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處理幾個學生自治憲章的背景問題。 有很多人質疑,從學生憲章第七條看不出學生會有「完整」的代表權, 難道可以憑個人主觀意志詮釋法條嗎? 同樣的問題在學代會上,已經有學代質疑過我了。我的回應很簡單,如 果學生會長的代表權是「不完整的」,那麼,第七條究竟賦予學生會長 什麼東西?以同樣的邏輯,難道我可以質疑:學代會沒有「完整」的代 表權,不可以就某些問題制定法律?因為從第十三條(學生代表大會為 本會之立法機構)中,看不出來學代會有完全的立法權限。 不要玩文字遊戲了。學生憲章裡白紙黑字,賦予權力給誰,制度設計為 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使用台大學生會長的名義,代表台大學生會 發言,這是憲章賦予我的權力,是憲章的設計。不是我自己的詮釋或理 解,我無意挑戰、也不曾踰越啊。 從這裏去解讀所謂:「重大議題應經過學代會審查方可發表聲明」的說 法,背後隱藏的想法才是無知而可怕的。 從這裡反映出來的是,學生會長的代表權不但要限縮,而且限縮之後, 讓學代會擁有最高的意志判斷。如此一來,學生會長只是橡皮圖章、傳 聲筒,成為學代會的發言人。連行政部門首長都不是--只是學代會的 新聞發言人。 這樣的想法原本只是無知,對憲章不了解,發展下去卻是直接地挑戰、 藐視台大學生會原本的憲政設計。 坦白講,談法律是蠻沒有意思的,法律某種程度上是一翻兩瞪眼的問題 。況且,我們各自發表再多、再漂亮的法律見解也沒有效力啊,台大自 治憲章的規定中,只有學生法官擁有解釋法律的權力。rule of law的 意思很簡單嘛,法治凌駕於人治之上,法律說了算。現在,憲章都已經 說完了,還有疑問、還要討論,也只能讓法官們去討論。他們討論了算 數。 不過這是學生會版,不是學代會的會議現場,適合的討論層次恐怕不是 聚焦在法律上。 我們到底為什麼會進入:學生會長發表聲明是否有代表性的問題呢? 因為有些同學不覺得聲明能代表他的意見啊,所以質疑學生會的代表性 。這個問題我在前面的文章已經說了兩遍了,現在還是再說一遍。學生 會長代表發言的是台大學生會,聲明的是臺大學生會的立場。台大學生 會作為一個自治團體,它的主張本來就可能與某些、甚至許多同學的立 場相左。 舉例而言,今天學生會對於腳踏車規劃,一定會有一個自己的藍圖版本 。這個政策版本大概也會惹一些人不高興,覺得受到傷害。不過學生會 不可能因為總是會惹誰不高興,被一些人指責「枉顧同學聲音」、「片 面決定是非對錯」就不提出自己的政策啊。我們也不能因為學生會不可 能提出十全十美(其實那是鄉愿)的政策,就否定學生會有自我主張的 空間吧。 那麼,如果我們建立了這樣的前提:台大學生會是一個應該有自我主張 能力的自治團體,下面兩個要處理的問題,一個是常見的:「學生會只 能對校內事務有自主空間」,另一個是「學生會應尊重各方多元意見」。 第一個問題也已經說過好多遍啦,什麼叫做校內事務呢?校內與校外的 界線要如何區分呢?最近台北市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說要針對各捷運 站附近的腳踏車進行重點拖吊,在公館捷運站的臺大首當其衝。如果我 們要把學生自治的範圍限縮在校園圍牆內,那台大學生會就不可以針對 台北市議會的決議發表聲明與看法,當然更不可以去參加公聽會或進行 遊說。這些可能的行為都不能有,因為台大學生會只做校內公共事務。 想要切割「校內公共事務」以及「校外公共事務」是非常困難而且沒有 實益的。或者說,想要藉由切割「校內公共事務」以及「校外公共事務」 來防止台大學生會表達她的公領域立場,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而且完 全漠視台大學生會作為自治團體的高度。 公共事務就是立場的表達與堅持。我們怎麼能一邊認為台大學生會是一 個自治團體,談論自我治理,一邊又說,你這個自治團體不能表達立場? 應該是要問:你的立場是什麼?你如何堅持你的立場? 校園裡有一種政治污名化的氛圍瀰漫已久。因為大環境的烏煙瘴氣,根 本地影響我們這一輩年輕人對於公共事務有先天上的不信任。但是不信 任是要面對那些透過各種扭曲型態、透過實際權力,表現其價值倒置的 真正敵人。而不是拿著同樣的不信任,將所有的公共事務參與者都披上 一層腐敗權力的想像。 第二個問題,「尊重多元意見」的表徵可能有非常多種層次。一種現在 最具討論價值的層次就是,台大學生會應該在充分諮詢之後再決定立場 、再發表聲明。不過前提是,我們必須給予台大學生會選擇自己立場的 自主空間,她應該本於自己的判斷去選擇某個她認為正確的立場。因為 民主程序已經賦予了她自我主張的地位。假設如此,那麼現在應該的討 論重點就會是:台大學生會本於什麼資料,來形成她發表1106聲明的判 斷? 那麼我就可以很明白地告訴你,我在1106凌晨三點決定要發表聲明支持 前往行政院的行動。一個判斷資料是,當時李明璁老師版上的推文和討 論,已經顯示出為數不少的台大學生,對於此次行動有強力的支持。 當然你也可以回應我:也有非常多同學不支持此次活動。那麼就繼續回 到前面的討論:台大學生會必須有她自己的自主判斷空間,她本於對於 人權的信仰,認為這是一個不能逃避退讓的時刻,所以選擇表達立場。 假如從這裡去談的話,台大學生支持的人數多寡,根本不會進入台大學 生會考慮是否表態的思考裡。妳就會看到台大學生會在所有議題上不斷 表態:我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我們支持節能減碳、我們支持稅改.. 那可能是一種台大學生會的路線,不過,那不是我們這一屆的路線。我 們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明白表達立場,是因為從許多同學的支持中, 我們發現原本被解讀為冷漠的挺身而出了、原本被污名化的開始討論了 ,這是一個重要的時刻,我們應該用台大學生會的名字,在重要的時刻 支持對的事情。 台大學生會不打算裝聾作啞,她應該尊重自己做為一個公共領域行動者 的身分,在這樣的時候,明白地宣示立場,接受公評。 所以,我們到底在爭執什麼呢?  :(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公共領域形成的大好時機。我們應該辯論台大學生 自治在運動中的角色,應該討論,作為體制內/外的學生(身分)公共 事務參與者如何分進合擊,面對我們共同的敵人,如何將青年參與公共 事務的型態,做一次劃時代的提升與改變。 這是學生會版真正應該討論的層次。 我已經表明我的立場了,某種程度上也是本屆學生會的立場。學生會可 是辦辦活動、搞搞福利就結束的一個組織,那樣也可以。不過,台大學 生會應該有更高的施政理念和目標,應該對於台大校園的公共領域有責 任,也應該尊重自己青年公民的身分。 這是我競選的原因,是我執政的態度,也是我選擇發表聲明的出發點。 我非常樂意與各位溝通台大學生會的走向與發展,事實上每一篇文章我 都有認真做重點在看。每一篇文章都會對我的判斷造成影響,我樂意看 到有這麼多同學/前輩/路人/學弟妹仍然試圖影響台大學生會。那代 表台大學生會終究是一個重要的戰鬥位置,終究對校園/社會有意義。 歡迎各位繼續回文討論。我回文速度確實比較慢,但是每一篇文章我都 是用盡了力氣在回。因為真的很耗心力,所以得要在我時間較空、沒有 其他工作時,才能回文章。如果希望與我有即時的討論,其實可以來信 跟我約時間,我們可以約在237 好好聊聊。如果人很多,那麼我們就借 個教室開會。 離題一點,看到版上的討論,反倒引起我的期待:我期待的是各位跟我 一樣都投入學生自治,你可以影響、批評的不是只有學生會長。這所學 校有問題的地方非常多,越多人並肩,改變會越多、越快,越好。況且 ,學生自治的內涵本來就需要不斷溝通、更新,台大的制度平台早在20 年前就建立好,我們大可以回到這個平台上大展身手。 以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3.166 ※ 編輯: workinfloat 來自: 61.224.53.166 (11/30 14:17)

11/30 17:22, , 1F
推 希望大家在討論的同時 也能稍微花一點點時間 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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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3, , 2F
利部一起關心校園內的公共議題 舉凡腳踏車政策、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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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4, , 3F
的借用、舊體的整修與管理、總圖的佔位情形、駐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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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5, , 4F
警力、校園規劃小組的規劃案、椰林大道的照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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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6, , 5F
都很需要每一位同學的關心 以及積極的參與討論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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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27, , 6F
台灣大學的公共領域才能更加成熟地被形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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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33, , 7F
我更希望會長也是,少花時間製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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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38, , 8F
能否請樓上點明一下在適法性跟正當性上哪裡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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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39, , 9F
科 上述校園公共事務會長都會參與福利部的討論 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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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39, , 10F
缺席 面對爭議她也盡力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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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40, , 11F
除了噓文之外 Z大又做了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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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7:40, , 12F
不妨回文說說你對這篇回應的看法 才有繼續討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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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06, , 13F
所以說你是代表學生會發言 而不是代表全體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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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2, , 14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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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16, , 15F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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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24, , 16F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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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 17F
對校內事務有自主空間 這部份我覺得不是單純以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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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 18F
來判斷 而是以和台大學生是否有直接相關來決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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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8:33, , 19F
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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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9:03, , 20F
11/30 19:03, 20F

11/30 19:52, , 21F
我覺得這篇很有誠意討論問題啊
11/30 19:52, 21F

11/30 20:12, , 22F
我還是不支持你發聲明的做法 但至少這篇讓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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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43, , 23F
"代表全體學生"跟"代替全體學生做決定"不一樣吧?
11/30 20:43, 23F

11/30 20:53, , 24F
終於明白為什麼台大會出一個陳水扁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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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53, , 25F
推這篇 但可惜許多人只會噓而不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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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55, , 26F
一直知法玩法 法律都不用遵守 你去奇樂的新世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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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56, , 27F
還記得大選完報紙斗大標題 700萬仍須尊重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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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56, , 28F
我對野草莓一抵興趣都沒有 但學生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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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0:57, , 29F
感覺把我們不相關的都拉進去了 你們有尊重過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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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09, , 30F
原文都寫"呼籲"二字了,怎麼有拉進來??
11/30 21:09, 30F

11/30 21:09, , 31F
如果拉進去了,還要"呼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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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0, , 32F
李明璁的版又代表了什麼?會長又知道自己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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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1, , 33F
說穿了我根本覺得會長只是在為自己立場作反覆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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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1, , 34F
既然不是你該做的,你又何苦招惹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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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2, , 35F
那現在你看到這板上一堆反對聲音,需不需要也發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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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道歉或是做點護航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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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13, , 37F
怎麼好像都是會長在玩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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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規定就是玩弄規定的話,那沒什麼不是玩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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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1:32, , 39F
哇 一堆反對聲音 那你又知道這一堆是一大堆還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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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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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用「各說各話」來迴避了 我也只是要求大會長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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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1:55, , 83F
她的人權標準 應該內外一致 也要意識到她也是一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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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機器 她指著別人的時候 也得先看看自己 受不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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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1:56, , 85F
當初就不要出來選 要選要做 就要接受檢證 不要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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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5, , 86F
你說沒有代表權 他說他有 這不就是各說各話嗎?
12/01 02:15, 86F

12/01 07:45, , 87F
您要不是沒搞懂大家在爭執什麼 就是只會詭辯 這是我
12/01 07:45, 87F

12/01 07:47, , 88F
看完你所有回應的想法 為什麼您要這麼堅持用學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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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7:47, , 89F
名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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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9:06, , 90F
推Ener大「一點交集都沒有」所言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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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9:08, , 91F
天亮了。上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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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9:31, , 92F
原聲明應是學生會使用學生會名義,而不是會長使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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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9:31, , 93F
生會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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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0:11, , 94F
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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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52, , 95F
推一下,感謝會長回應:)
12/01 11:52, 95F

12/01 13:32, , 96F
推會長君臨天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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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1:06, , 97F
以上
12/02 11:06, 97F

12/02 12:17, , 98F
柄下
12/02 12:17, 98F

12/02 13:25, , 99F
真是跳針的噓文。
12/02 13:25, 99F

12/02 15:39, , 100F
你這推文也挺跳針的
12/02 15:39, 100F

12/02 16:35, , 101F
樓樓上是草莓版主來補血 順便宣傳草莓2
12/02 16:35, 101F

12/03 09:20, , 102F
...
12/03 09:20, 102F

12/03 11:57, , 103F
樓上幹嘛不說話?
12/03 11:57, 103F

12/03 13:32, , 104F
這裡既然是學生會版就不用把八卦版那種只有一兩個字
12/03 13:32, 104F

12/03 13:34, , 105F
又沒有討論文章內容的推噓文拿過來吧.....
12/03 13:34, 105F

12/03 16:48, , 106F
補血補得這麼勤快幹嘛?
12/03 16:48, 106F

12/03 18:34, , 107F
噓的這麼勤就很妥當嗎?
12/03 18:34, 107F

12/04 03:07, , 108F
補的這麼勤就很妥當嗎?你還可以呼叫妖西大來補血
12/04 03:07, 108F

12/04 07:11, , 109F
也對啦..總是要有些像會長這種偉人降低台大品質來平
12/04 07:11, 109F

12/04 07:11, , 110F
衡一下嘛 狗改不了吃屎的習慣阿~ 別再怪她了
12/04 07:11, 110F

12/05 10:13, , 111F
沒啥好說 有人亂噓所以純推
12/05 10:13, 111F

12/05 10:26, , 112F
覺得別人為何補血的同時 請先檢討某些人的噓文態度
12/05 10:26, 112F

12/05 10:33, , 113F
推盲目補血
12/05 10:33, 113F

12/05 10:37, , 114F
噓盲目噓文
12/05 10:37, 114F

12/05 10:39, , 115F
緊張什麼 又沒有m 怎樣也不會變成劣文
12/05 10:39, 115F

12/05 11:08, , 116F
推盲目推文
12/05 11:08, 116F

12/05 11:26, , 117F
您要繼續跳針噓文是您的自由 本人不再回應
12/05 11:26, 117F

12/05 11:27, , 118F
但仍希望您好好想想 這樣亂噓的行為難道是正確的嗎?
12/05 11:27, 118F

12/05 12:29, , 119F
推假正義 真護航
12/05 12:29, 119F

12/05 12:32, , 120F
您就繼續當會長的順民吧
12/05 12:32, 120F

12/06 12:24, , 121F
噓文本來就沒有所謂正確錯誤的。就是表達不滿。
12/06 12:24, 121F
文章代碼(AID): #19CY_E3M (NT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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