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轉錄][公告] 男四聲明稿
※ 引述《ManicD (流浪的島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 作者: jerry910 (35FPK10400) 看板: NTU
: 標題: [轉錄][公告] 男四聲明稿
: 時間: Sun Jun 29 21:16:43 2008
: ※ [本文轉錄自 NtuDormM4 看板]
: 作者: jesselazarev (Jesse) 看板: NtuDormM4
: 標題: [公告] 男四聲明稿
: 時間: Sun Jun 29 21:03:25 2008
: 男宿舍遭竊 台大生憤慨
: 於29日收看過各家媒體地相關報稿之後,台大男生第四宿舍四百多人及相關師生對於
: 報導嚴重偏頗感到傷心,今男四舍生治會代表大家對媒體發表新聞稿澄清
: 聲明如下:
: 「學生付費引賊入室,台大無能忙撇清」
: 1.總工頭賴先生的自我矛盾:
: 在一開始的規劃上,由於四樓的住戶多為研究生,搬遷時間剛好為國考期間,所以經過
: 幾次協商,經由校方代表兩次公告下,准許讓四樓學生放至私人物品。加上四樓幾年前
: 已經整修過一次,所以這次整修的過程只更換床組,以及清潔家具。賴先生所說的25號
: 之後成為「廢棄物」的絕不是學生鎖在不用更動的櫃子裡的東西。今天賴先生所說工程
: 上的清潔或是資源回收,根本就是自打嘴巴,試問哪有人會來修妳家的冷氣,會順便打
: 破你的保險箱,將你家金條拿去資源回收的道理!
顯然該資源回收公司是認為上鎖的櫃子顯然上鎖的人希望他被打爆,該公司的手下就成全
這一點把櫃子打爆。
而管理人員似乎是以"早就叫你們貴重東西不要放櫃子"這種雞同鴨講來回應這個事實,雖
然似乎看起來沒有撇清責任,不過諒一個管理人員也負不起整層被爆擊的責任。
: 2.台大校方撇責任「使用者付費」變成「使用者遭殃」
: 男四整修宿舍,學生要求補助,馮燕學務長兩手一攤,以使用者付費的原理,要學生自
: 行分擔吸收。以致於四千多萬的整修經費幾乎全數攤到學生身上,其中還含有兩百萬多
: 元的工地管理費用。今天發生工人以施工之名行行竊之實,對於工地之監督、管理,校
: 方高層亦是兩手一攤,僅要求學生把物品取回、不要無端惹事,讓學生只能眼睜睜看著
: 同學繳納的兩百多萬進入私人口袋!
如果說這種管理方式還真是前所未聞,想來付費的學生都是事前心甘情願,事後絕無不滿
之心,校方這種處理方式顯然深得人心是吧!
至於工人也可以說是反正校方沒有告訴他們不能打破,而信賴這全是可以回收,而減清責
任,校方就說是工人擅自作這種事而推卸責任,那無異兩邊在各踢皮球。
: 3「台大冷漠」學生自力救濟
: 案發當時,學校第一線官員並不是直接報警,而是明知道有工人強行打爆學生的衣櫃,
: 也只有在一樓以廣播制止。後來在學生會長第一時進入時,還聲稱沒有任何損失。再者
: 學校當時唯一的配套措施就只有打電話叫學生直接進入工地拿回物品。對於學生的安全
: 和權利如此草率,以及宿舍的施工品質的忽視,令所有的住宿生只有自力救濟尋求法律
: 途徑。
似乎也不是沒有人在案發的第一天就希望暫時停工,或是由校方通知學生回去收拾物品,
只是校方和工地這邊用工期已開始的說法蒙混過去,想來違約金比學生的信賴重要許多,
工程能夠及時完工就像尚方寶劍一樣無法違逆。至於打電話叫學生拿回物品,這怎麼可能
通知到每一個人在一兩天之內,如果說用這種行為來讓自己除罪化,說不是推卸責任之舉
有誰能信?
: 臺大校方和建商成立了「共犯結構」
: 校方對於此事件冷漠處理,一直強調自己沒有保管的義務,令可惡的建商有空間可以欺
: 壓學生,事發之後又不聞不問,唯有事情鬧大了才會想辦法壓住學生的意見,此種辦學
: 態度令人灰心。一方面學校不派人監視工地,另一方面工頭明知道自己的工人行竊還縱
: 容,成立了一個共犯結構是學生激憤的最大原因。
如果說學校沒有保管義務,那誰有保管義務?想來沒有人監督工程就是,我們完全信賴施
工人員的一舉一動,而對方似乎也作了相等的回應,對於這種不負責任的期待。
學校既然讓學生可以將物品保管在房間內,那自然就需要負起在施工期間不受到侵害的責
任,或許學校和打爆學生櫃子,回收走物品的行為人沒有犯意聯絡,而不成其為共犯,但
是知道這種事而不積極去阻止,站在第一線的立場,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是獨立的不作
為犯?
: 如今學生已經開始收集相關的證據,如果學校不再聽取學生的意見,也只有步入法庭,
: 讓法官定奪了。
: 男四全體舍胞
鬧到最後要學生去告學校,想來學校覺得這不影響校譽,不對於自詡為頂尖卓越的大學的
心理有任何的影響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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