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既然又扯到無權代理問題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第九條 [任意表決Ⅲ]
: 大會得決議將法案或政策提交投票表決。法案或政策經大會議決後五日內,得由學生
: 代表五分之二以上之連署,提交全體會員投票表決。
: 第十條 [任意表決Ⅳ]
: 法案或政策經大會議決後五日內,會長得經學生會行政部門會議議決後,提交會員投票
: 複決。
簡單來說
依照第九條, 第十條
學代大會可以直接提出政策(也可以直接決議公投)
(贊成會長或是反對會長, 或是任何其他諸如阿扁下台或是樂生療養院之類的)
決議後五日內, 如果有學代不服, 可以由五分之二的學代連署提交公民投票
如果沒有學代不服, 那會長本人還是可以經過行政部門會議決議後, 提交公民投票
而投票的結果, 是會長受羞辱還是總統受羞辱很快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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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8.70
※ 編輯: LORDJACK 來自: 140.112.48.70 (11/06 16:1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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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1/07 11:57,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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