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關於8/28無法提供借還書 - 給圖書館的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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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irno (Zirno)時間14年前 (2011/08/28 2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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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覺得四天過晚」是你的主觀,我的主觀是「一天前就算早」,. 你也知道這些都很瑣碎的話,那就不需要在推文裡講「四天過晚」。. 讀書館「盡到最低限度告知義務」這件事情到底算不算的上是「服務水準的要求」,. 這點我沒有意見,有人可以認為這樣就已經很了不起,. 或者有人認為這樣可能不夠,這些都純屬主觀
(還有185個字)

推噓-2(0推 2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anos (common sense)時間14年前 (2011/08/28 2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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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底下啊. 吵什麼早晚主觀定義很trivial,不然我問你幾天前公告你覺得算晚呢?. 至於這點,如果圖書館對服務水準只要求做到最低限度的告知義務,我沒意見,. 不過也請您體認,這些是我對圖書館的「建議」。. 「休館日」是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 跟休館日比呢?何者比較低?何者是「最低」?.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irno (Zirno)時間14年前 (2011/08/28 2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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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什麼?. 圖書館既然已經在官方網站公告,就已經算是善盡告知義務,. 圖書館沒有任何義務保證任何一位特定人士接受到訊息。. 如果你認為「四天前公告」過晚,那麼幾天前公告你覺得才算「早」呢?. 嗯,「國定假日的休館日」是指?. 週日不算國定假日嗎?. 認真說起來,圖書館全館的閉館日一個月(每月最後一
(還有7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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