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法律圖萬才館
※ 引述《nealntulaw (嘉)》之銘言:
: 以前他們說會改善
: 結果已經過了半年
: 根本沒有改善
: 覺得貴館的信用已經破產
: 希望貴館把那台吵人的影印機撤掉或是移到別處去
: 不要再來煩我們!!!
: 同學要是有反對意見(比如說不方便等等)
: 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然就不要印
我個人主觀覺得聲音還好,但對這件事情沒有特定觀點,只是有一個小疑問:
為什麼別人因為影印機的位置移動了而覺得不方便就是「他自己的事」,
不高興的話「不然就不要印」?而你因為覺得自己受到干擾,
圖書館就必須要立刻幫你處理?不處理就是「信用破產」?
: 總不能為一個人的影印而犧牲掉大家能安靜的權利吧
每個人對「安靜」的主觀感受不一樣,
有的人需要完全無聲,有的人可以接受適度的敲鍵盤聲,
館方說電腦使用區「本來就要忍受比較大的噪音」這點也沒錯。
除了不斷強調你被吵到很不舒服,以及咒罵館方以外,
你有更有說服力的論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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