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請各斑斑代明早8:30至第四會議室座談

看板NTULawR93作者 (New Semester!!)時間19年前 (2005/04/21 0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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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引述《GreatLi (New Semester!!)》之銘言: : : 1.導師費的使用: : : 個人是覺得還是把經費下放比較好,老師跟同學的互動會比較多,氣氛也比較輕鬆. : 你大概不是台大法律學系畢業的,所以不知道歷史。 : 如果不知道的話,那就不要亂放話。 : 互動你的頭,學生吃飯打電話叫老師去刷卡付帳的故事, : 將老師的鐘點費當成學生的活動費的故事,貪婪不厭地 : 要求四年內吃遍北市最高級餐廳的故事,吃了學生的悶虧 : 除導生費外另加上一倍的私房錢最終也只能躲到棉被堆中 : 哭的故事.....林林總總。 : 互動?你去問問八卦婆,看她聽到與導生吃飯互動這句話 : 時,會怎樣跟你互動。 老師果然觀察力敏銳 學生的確不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 學生也不是愛打高空 亂放話之人 既然院方想要開這個會 必定是想讓導師制度發揮更大的功效 學生所提出的建議也是依據過去的經驗 也許在不同學系之中存在不同的差異 但導師制度在台大行之有年(至少我大一b88就有) 至少我聽到的的正面回應遠大於負面 法律系以前發生的種種學生是不甚了解 但相信應該有比現在更好的做法 希望明天的會議可以獲得充分的討論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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