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關於本年度文院盃及文新盃
※ 引述《xxvi (殊殊)》之銘言:
: ※ 引述《albertliu ()》之銘言:
: : 根據我所知道的部份
: : 貴單位並不打算將賽事比完
: : 所以我希望貴單位能夠退還我們參賽時所繳交的報名費
: : 也許文院學生會長在經過漫長的時間早就人事已非
: : 但我想目前的主事者是該擔起這個責任對我們這些參賽者有所交待
: : 整個賽事在場地 裁判 已及器材上的處理粗糙
: : 而且只完成了三場比賽
: : 之後的賽程就此不了了之
: : 如果確定不繼續此賽事請退費
: 你好,由於目前我們所知,上屆文院盃壘球賽中,
: 已舉行過賽事的場次,都已將保證金退還,
: 所以當初報名五系中,應有二系未參加比賽、也未收到退還的保證金。
: 但因上屆並未留下相關書面紀錄,先前聯絡過負責人也未果,
: 我們將再向各系查證,尚未收到退費的系所是哪些、金額數目為何,
: 並儘快退給款項。:)
: (也歡迎能聯絡到上屆系隊負責人,或確知貴系上屆繳費退費情形的系所,
: 主動和我們聯絡唷!)
不是保證金
當初除了保證金之外還有一筆報名費
依照目前的狀況這個賽事等於是沒有進行
所以報名費也應該要退還給各系隊
--
If we are to have peace in the shadow,
you must find the weapon which will destroy the light.
-Orm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