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系辦公告]必修課程規定

看板NTUIB04作者 (IBdept)時間12年前 (2011/09/28 15:57), 編輯推噓-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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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若要申請必修課程跨系修課抵免, 請於開學第一週提出申請,逾期即不受理。 且欲修習外系課程請在修課前提出申請,勿修完課後再提出, 否則將不承認該學分! 助教 100.09.28 ※ 引述《IBdept (IBdept)》之銘言: : 各位同學: : 系上規定國企系必修課程一定要修本系所開立之課程, : 除了以下之規定可以提出申請外: : 1.「民法概要」「總體經濟學」「個體經濟學」 : 此三科可以外系同課名且同/超過學分數之課程跨系修課, : 其餘系訂必修科目皆不可跨系修課。 : P.S. (1) 法律系民法總則不可抵民法概要 : (2) 總經欲修習外系全年課程需全年修畢,多餘學分可當選修 : (3) 個經因系上無開課,則開放全年課程僅修一學期。 : (但還是建議修完全年課程) : 2. 因轉系、重修、雙修/輔系者除外,但需備妥以下資料: : (1) 報告書一份(報告書下載:www.ib.ntu.edu.tw)、 : (2) 課程衝堂證明(欲修外系課表影印本一份)、 : (3) 歷年成績單一份 : 交至系辦(給助教),由助教統一給主任審核。 : P.S. 請同學勿直接找主任! : 3. 若為應屆畢業生,尚未修完畢修課程, : 且因衝堂無法修系上課程,可另外提出申請,申請程序與第2點相同。 : 除了以上幾點之外,國企系必修課程一定要修系上開設的! : 若不符上述資格,但覺得有一定要到外系修課的強大理由, : 請附上報告書、修課證明單或上課表(敘述與哪門課衝堂), : 並詳述原因提出申請,由主任審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191

09/28 18:54, , 1F
那這週申請可以嗎?
09/28 18:54, 1F

09/28 19:54, , 2F
第三週退選完畢後才公告這種重要事項 是要逼我們停修嗎
09/28 19:54, 2F

09/28 20:18, , 3F
真的有點靠杯==
09/28 20:18, 3F

09/28 22:16, , 4F
反反覆覆是怎樣啊靠明明問好說可以了欸第三週才又說
09/28 22:16, 4F

09/28 22:17, , 5F
不行 現在叫人家要去申請又說要第一週那是在講爽的嗎
09/28 22:17, 5F

10/02 10:04, , 6F
有點誇張
10/02 10:04, 6F

10/03 15:05, , 7F
各位同學,下學期(100-2)開始適用!
10/03 15:05, 7F
文章代碼(AID): #1EWjDga3 (NTUIB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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