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第二件事

看板NTUHistorySA作者 (自愚愚人)時間21年前 (2003/05/26 19: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 引述《grshine (對自己負責)》之銘言: : ※ 引述《dullo (自愚愚人)》之銘言: : : 之前每年都有做一次系服 : : 但是都只有當年有繳系費的新生拿到 : : 二 三年級以上的 很少人會另外付錢買 : : 所以我們當初是希望 真的讓系服成為系服 : : 才讓二三年級有繳過系費 有紀錄可循的人 : : 也能拿到衣服 : : 所以 阿穆所設計的這款系服 也只用過一年啊 : : 假如要做新的話 我的建議是 : : 不只讓新生拿到 也讓之前有繳過系費的在學生享受這個權利 : ^^^^^^^^^^^^^^^^^^^^^^^^^^^^ : 沒有嗎? : 我以為繳了系費就可以四年都拿系服 : 不過年代久遠 : 可能我記錯了 我認為應該要這樣 既然繳了系費 就應該拿到每年的衣服 但是往年可能因為每屆有繳系費的名冊沒有交接清楚 或檔案工作做的不徹底 造成發放的困難 還有一種可能 就是當初在收系費的時候 所規範的會員優惠 就只有送一件系服 : : 不一定要完全免費 但是至少用成本價 : : 不然 每年辛苦做出來的衣服 : : 永遠只有一個年級有 不是很奇怪嗎 : : 個人認為 繳系費的人 應該在四年當中 都保有身為系學會一員的特權 : : 希望 你們能做的比我們更好 : : 不要讓曾經繳過系費的人 有受騙的感覺才好唷 : 題外話 : 繳了系費和沒繳系費的人 : 到底在各種事物上有什麼差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3.122.106
文章代碼(AID): #-qVYS-E (NTUHistorySA)
文章代碼(AID): #-qVYS-E (NTUHistory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