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腳踏車販賣之二次說明
同學研安:
針對日前同學對本年度二手腳踏車販賣業務所提出之各項質疑,本會會長與學生
會會長於11.12日兩度會同拜訪總務處事務組業務承辦人與總務長,並察查本會內部檔
案資料以了解事件原委。茲將目前已得知之回應說明如下。
1. 去年度之腳踏車販賣業務,系由本會上屆會長張源修與總務處事務組所協議合
作辦理。其合作內容與過程、帳目等,皆未於交接時轉移。本年度截至日前之
腳踏車販售業務,亦為本屆交接前,即由事務組與前任研協會所議定決行,本
屆研協會於此過程中並未參與或被告知。
2. 事務組交通股承辦人表示,日前腳踏車之售價,之所以高於本校校園交通管理
辦法,乃是由於此項切割業務於去年度研協會委託其辦理,故不受此一規範限
制。本會對此一說法不表接受,並將積極爭取要求退費,現階段亦應先暫停第
四波販售業務,以待商定。
3. 上述承辦人亦表示,上屆研究生協會於辦理腳踏車販售業務時,曾提出企劃書
,並據此向校方請求借貸業務經費數十萬元。而後並提出報告書,表示辦理業
務虧損,無法有效償還核銷此一經費。故乃與事務組議定以本年度腳踏車販售
業務之賸餘,以茲補償。
4. 其他有關日前販售行為辦理所產生之相關問題,如拆除掛籃、大鎖等,本會已
要求不得再有此一情事,並獲首肯。
本會了解第二波說明尚無法完整解答同學之疑惑,故已以正式函件要求總務處提供
相關業務公文與正式書面說明,總務處已經口頭承諾於星期一提供,目前並將與學生會
合作協詢以了解事件緣由,屆時將再行公布說明。前述說明部分,亦僅先轉述校方說明
,而非全盤接受其論述。本會將待收集更完整資料與內部討論後,更積極向校方爭取,
以昭同學應得之權利。本會會持續努力追蹤,也期盼同學提供意見協助。
第三十八屆台大研究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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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TUGSA38th 來自: 61.62.76.6 (10/16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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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4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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