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lah] 我想提有關系櫃的事

看板NTUF-CLUB作者 (Viperidae 蝮)時間13年前 (2010/12/24 14: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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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於學長權益上的損失,系學會為此感到非常遺憾, 在此要先向您以及各位因貼紙被撕掉而感到權益損失的人致歉。 另外針對您的幾點疑問,我們在此提出下列幾點說明: 1.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系櫃管理辦法於何時公佈? 此條例正確公佈時間為 2010.11.29 正式施行時間為 2010.12.3 但因系櫃繕修所需時間過長,加上考慮到並非所有系櫃皆有門鎖損壞之情況 故於 2010.12.3之後以未正式公告形式,對系櫃條例進行緩執行處理 意即我們保留管理之權利,對於系櫃狀況進行有限度的寬容。 而 2010.12.8由庶務所發出之 <<櫃管理辦法即將啟動>> 一文 則是針對系櫃條例將開始嚴格執行的再次"提醒",並非"開始執行"的公告。 事實上,此條例已於 2010.12.3正式生效,只因硬體及過度問題而在期間予以緩執行處理。 2.為何修訂及公佈此辦法? 系辦對系櫃之問題已有長時間的困擾以及不滿, 甚至口頭上提出過收回系櫃之恐嚇性發言,其目的不外乎是想要我們管理好自己的櫃位 其中 *系櫃門無法闔上造成自然開啟而阻礙走廊空間 *系櫃內物品掉落走廊 *系櫃頂上堆積物品 *系櫃壁面張貼物品造成雜亂現象 這四點為系辦最煩擾也最想迫切解決之問題。 其中貼紙因經年久月而有黑化、翹曲、脫落等情況發生,且視覺上容易造成雜亂之感, 故因應系辦要求也列為管理辦法之一。 而系學會並不只是為學生服務,我們也必須站在教師的觀點做出考量, 才能在能達成協議的範圍內為學生爭取最大的福利而不淪為無理取鬧。 考慮到此經年累月問題,及建立與系辦之良好關係使其願意為學生提供更多資源與服務, 系學會於11月中之會議研擬及修訂此辦法,一次性的解決這些問題,並於 11.29公佈之。 3.公告張貼之疑問 文中提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部份,系學會在此說明, 公告之張貼本身為避免系櫃使用人無PTT使用習慣而不知道新規定造成權益損失之措施。 公告張貼之角度是無論自任何動向欲經過系櫃必能看見之明顯處, 且此公告張貼並非一常態性設置,當確認公告已傳達其目的時即會撤除。 此公告張貼與PTT公告的確有達成其功效,報修系櫃與詢問系櫃損壞處理的個案一一出現。 4.系學會訊息傳達不確實? 另外系學會要在此說明,我們的時間與資源都有限, 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動用到系卡等級的跑堂或擺攤宣傳模式; 因大學分散的上課方式,無法將訊息一一傳遞,才會出現早年之留言本及近年來的PTTPTT為一傳達訊息之平台,而紙面張貼及海報公告為其補救措施。 本次公告期至執行期莫約有一週反應時間,加上因應本次特殊情況之緩執行期莫約2週; 並相信極大比例的本系學生不會有連續超過一週以上時間無進出系館之紀錄, 尤其非一年級生,加上有許多個案反映其系櫃有問題要求繕修,故合理推測訊息已傳達。 而在公告期間並未收到對於條約內容有所建議之反應,故執行期起即開始履行條約內容。 系學會並非無反映意見之管道,我們也非常歡迎大家踴躍發言,這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但這邊也要呼籲請同學們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平日多多關心系上事務, 切莫待權益受損才向系學會反應,這是我們不樂見的,對大家也是一種損失。 5.實驗室堆置於走廊之氣乾標本造成環境問題之疑問 關於這點,起因為森林系館空間過小,為生農院之最, 因氣乾標本需足夠通風之環境及較大的空氣接觸面積,各實驗室的實際情況為擁擠狹隘, 實在因不得已而將標本堆置於走廊上進行氣乾,絕非有意之事。 再者各教師已向系辦知會且獲得同意,各實驗室也會盡其能力管理。 而這些標本未來也將成為森林系的實驗數據、論文基礎、最後成為榮耀。 所以也請各位同學們多體諒各實驗室,大家共體時艱,此現象待生農大樓竣工便可獲改善。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您的疑問,在此系學會還是對您的損失感到遺憾; 但我們不可能只清除老舊貼紙而留下個人主觀認定美觀之貼紙, 故條約還是會繼續執行, 但系學會要在此再次向所有因過晚得知系櫃管理辦法, 而無法先行揭下貼紙留作紀念的學長姐鄭重道歉。 希望此事件不要在您們的大學生活中留下過大的遺憾。 謝謝。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生會 會長 黃鈺翔 敬上 ※ 引述《pidodog (PIDO)》之銘言: : 最近花時間找系櫃的時間變長了.. : 看著上面的殘膠 那陪伴我還有陪伴大家認系櫃位子的貼紙 : 不翼而飛!! : 令我不禁鼻酸 : 難過之餘 打聽之下才發現原來是系學會的新規定 : 只能說怪我不看板又少去系館 不知道還有公告這回事 : 還來不及表達反對的立場 就被撕了 : 翻遍了校規也沒有看到哪一條規定要求學生每天固定要上板逛B進系館 : 沒看到公告 : 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 諷刺的是 張貼的那張公告原來就是在另外一頭的櫃子上貼著的那紙 :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 我想請問的是系學會的達官顯要何大的官威 : 訂出了這條可以凌駕民法也不符民情的規定 : 系櫃在我大一那年乖乖的繳交了100元登記可以使用4年 在畢業的時後歸還 : 當時並沒有這條規定 : 換句話說是我與其他同學在當時就跟系上依規定租下了這個櫃子 : 如今片面更改契約 就要大家乖乖接受 憑的是甚麼 要人如何心服 : 雖沒有系櫃的所有權但卻有4年的使用權 : 上面的貼紙是我花錢買來貼上去的 也就是我的東西 請問你這樣無因管理破壞我的東西 : 的侵權行為 造成我實體跟心靈的損失該怎麼說 : 再者 我又想請問一下 : 系櫃上貼的東西 所造成的環境髒亂真有這麼嚴重嗎 : 相形之下 : 那一樓化學實驗室外常常堆放的試材樹葉有的沒的 : 擺放在地上 上面挑明著說 "試材氣乾中 請勿移動" : 為了環境整潔 怎麼不去移動一下 : 同樣是系館一樓 平面跟立面 大學部與研究所的規定不一樣嗎 : 柿子挑軟的吃 : 如果說是因為要保障給下一個使用者權益的話 那只要要求在退櫃的時候 : 要恢復原狀 不就好了嗎 為何要風行鶴唳的肅清大家的系櫃? : 大家在系櫃上貼的東西 無非是想表達個人特色與喜愛 : 既沒有貼不雅的圖 也沒有破壞系櫃結構雕龍刻鳳的 : 請問這條規定的正當性是在哪? : 雖然可能有點事後諸葛 而且我的都被撕掉了 : 但心中的疑問還是可以問吧 :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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