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lah] 我想提有關系櫃的事

看板NTUF-96作者 (嘉慶)時間13年前 (2010/12/24 16:06),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1.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系櫃管理辦法於何時公佈? : 此條例正確公佈時間為 2010.11.29 : 正式施行時間為 2010.12.3 : 但因系櫃繕修所需時間過長,加上考慮到並非所有系櫃皆有門鎖損壞之情況 : 故於 2010.12.3之後以未正式公告形式,對系櫃條例進行緩執行處理 : 意即我們保留管理之權利,對於系櫃狀況進行有限度的寬容。 : 而 2010.12.8由庶務所發出之 <<櫃管理辦法即將啟動>> 一文 : 則是針對系櫃條例將開始嚴格執行的再次"提醒",並非"開始執行"的公告。 : 事實上,此條例已於 2010.12.3正式生效,只因硬體及過度問題而在期間予以緩執行處理。 並不是12/8 是12/18!! 以及內文的第一句就是說12/24開始實施 既然想表達的意思與內文不同 那請問看文章的人要怎麼樣能夠知道你們想表達的意思? : 2.為何修訂及公佈此辦法? : 系辦對系櫃之問題已有長時間的困擾以及不滿, : 甚至口頭上提出過收回系櫃之恐嚇性發言,其目的不外乎是想要我們管理好自己的櫃位 : 其中 : *系櫃門無法闔上造成自然開啟而阻礙走廊空間 : *系櫃內物品掉落走廊 : *系櫃頂上堆積物品 : *系櫃壁面張貼物品造成雜亂現象 : 這四點為系辦最煩擾也最想迫切解決之問題。 : 其中貼紙因經年久月而有黑化、翹曲、脫落等情況發生,且視覺上容易造成雜亂之感, : 故因應系辦要求也列為管理辦法之一。 : 而系學會並不只是為學生服務,我們也必須站在教師的觀點做出考量, : 才能在能達成協議的範圍內為學生爭取最大的福利而不淪為無理取鬧。 : 考慮到此經年累月問題,及建立與系辦之良好關係使其願意為學生提供更多資源與服務, : 系學會於11月中之會議研擬及修訂此辦法,一次性的解決這些問題,並於 11.29公佈之。 就我個人所知 系辦主要對於系櫃所造成的困擾主要是前三項 至少在我大學的三年多裡面 我沒有聽到有關於櫃子上張貼物品而造成系辦困擾的情況發生 : 4.系學會訊息傳達不確實? : 另外系學會要在此說明,我們的時間與資源都有限, : 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動用到系卡等級的跑堂或擺攤宣傳模式; : 因大學分散的上課方式,無法將訊息一一傳遞,才會出現早年之留言本及近年來的PTT。 : PTT為一傳達訊息之平台,而紙面張貼及海報公告為其補救措施。 : 本次公告期至執行期莫約有一週反應時間,加上因應本次特殊情況之緩執行期莫約2週; : 並相信極大比例的本系學生不會有連續超過一週以上時間無進出系館之紀錄, : 尤其非一年級生,加上有許多個案反映其系櫃有問題要求繕修,故合理推測訊息已傳達。 : 而在公告期間並未收到對於條約內容有所建議之反應,故執行期起即開始履行條約內容。 : 系學會並非無反映意見之管道,我們也非常歡迎大家踴躍發言,這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 但這邊也要呼籲請同學們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平日多多關心系上事務, : 切莫待權益受損才向系學會反應,這是我們不樂見的,對大家也是一種損失。 當初你們所公布的規定 其中明明就包括 如果發生違規 會寄站內信以及學校信箱通知 就我所知 當事人並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 5.實驗室堆置於走廊之氣乾標本造成環境問題之疑問 : 關於這點,起因為森林系館空間過小,為生農院之最, : 因氣乾標本需足夠通風之環境及較大的空氣接觸面積,各實驗室的實際情況為擁擠狹隘, : 實在因不得已而將標本堆置於走廊上進行氣乾,絕非有意之事。 : 再者各教師已向系辦知會且獲得同意,各實驗室也會盡其能力管理。 : 而這些標本未來也將成為森林系的實驗數據、論文基礎、最後成為榮耀。 : 所以也請各位同學們多體諒各實驗室,大家共體時艱,此現象待生農大樓竣工便可獲改善。 我猜想 當事人提出這點其實只是比喻 主要想表達的是 放在系館的物品這麼多 那麼今天有人擅自的將別人的私有物品給拿走 那改天會不會研究室外面的試材 也有人覺得不整潔而全部丟掉呢? 想要提出的質疑應該是 憑什麼擅自的將系櫃上的貼紙撕掉 :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您的疑問,在此系學會還是對您的損失感到遺憾; : 但我們不可能只清除老舊貼紙而留下個人主觀認定美觀之貼紙, : 故條約還是會繼續執行, : 但系學會要在此再次向所有因過晚得知系櫃管理辦法, : 而無法先行揭下貼紙留作紀念的學長姐鄭重道歉。 : 希望此事件不要在您們的大學生活中留下過大的遺憾。 : 謝謝。 :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生會 : 會長 黃鈺翔 敬上 我不知道你是否解答了他的疑問 我提出的完全是我個人的看法 另外 我覺得我上一篇所提出的疑問 並沒有獲得解答 首先是 當初我在12/19作出回應之後 系學會的幹部在12/20的晚上回應我 並且提到說 有任何意見及想法都可以提出 並且還有討論的空間 我立刻在12/21的午夜提出我的想法 現在會長卻出來說依然要實施 請問討論的空間在哪裡? 再來 既然提到這個規定是系學會討論出來的結果 今天這個事情並不像在辦活動 主辦人決定了就算 這影響到的是"每一個系學會的成員" 這應該不只是系學會的幹部自行討論就可以訂定出來的結果吧 為什麼不是公開的調查的意見才做決定呢? 今天要訂出新規定 難道系學會內部的人自己說了就算嗎? 那改天會不會發生我之前提到的收門票問題 以及問題又回歸到我的上一點 現在新規定出來 有人提出質疑 卻是換來幾句抱歉及遺憾 接著依然實施大家不滿意的制度 那這樣 如果哪天我們的櫃子整個被砸爛 是不是也只是出來說聲抱歉 感到遺憾就算了呢? 我不知道當事人需要怎麼樣的補償措施 我個人只是覺得 目前這個辦法應該停止 然後修改出多數人滿意的結果之後 才開始實施 希望可以針對我所提出的質疑作回應 而不是打了很大的篇幅 卻沒有回答到問題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12/24 16:12, , 1F
我覺得你說的實在是太好了!!明確說出相矛盾之處~為什麼
12/24 16:12, 1F

12/24 16:13, , 2F
制度施行後留下的卻是錯愕的我們~這其中一定是傳達上出
12/24 16:13, 2F

12/24 16:14, , 3F
出了問題,沒有很多人發聲並不代表我們不在意~
12/24 16:14, 3F

12/24 16:15, , 4F
在我們有人提出問題所在後,所謂的有討論空間到底在哪렿
12/24 16:15, 4F

12/24 16:16, , 5F
最終~竟然是自行將貼紙撕下!!大家都是森林系的成員好嗎
12/24 16:16, 5F

12/24 17:51, , 6F
說得好!!
12/24 17:51, 6F

12/24 23:02, , 7F
推 前一篇真的事完全沒回答到問題
12/24 23:02, 7F

12/24 23:03, , 8F
而且真的覺得這種雞毛蒜皮的小地方也要管
12/24 23:03, 8F

12/24 23:03, , 9F
就好像有一天你租了房子貼了春聯 然後過幾天被房東撕掉
12/24 23:03, 9F

12/24 23:04, , 10F
原因只是因為房東覺得春聯很醜造成空間髒亂
12/24 23:04, 10F

12/24 23:05, , 11F
這種聽到都想笑的怪理由 還真的滿蝦的
12/24 23:05, 11F

12/24 23:06, , 12F
另外關於宣告新法時間空間的問題 雖然說資源有限
12/24 23:06, 12F

12/24 23:06, , 13F
但你們是系學會欸 既然當初挑了這個責任 好處拿了以後
12/24 23:06, 13F

12/24 23:07, , 14F
該傳的資訊也要盡力傳達吧 不然改天你們全部的人都在忙
12/24 23:07, 14F

12/24 23:08, , 15F
有新資訊要通知的時候難道就要擺爛了嗎
12/24 23:08, 15F

12/24 23:11, , 16F
平安夜~聖誕夜~今天算了拉 別壞了興致囉 聖誕快樂大家
12/24 23:11, 16F
文章代碼(AID): #1D55IHKI (NTUF-96)
文章代碼(AID): #1D55IHKI (NTUF-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