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爽]致 體育系某些男住宿生
※ 引述《allthevoice》之銘言:
: (本文本意並非針對體育系"所有學生",
: 再推文中與他人討論後,
: 決定修改標題與內容)
: 請住在"男宿"的"某些體育系"同學
: 住在公共環境請考慮其他人的感受,
: 你們喝酒爽嘛 發酒瘋爽嘛 唱歌爽嘛 在走道練扯鈴爽嘛
: 亂丟垃圾爽嘛 玩水球爽嘛 抽煙爽嘛 跟猩猩一樣亂叫爽嘛
: (這些是我親身經歷, 並確定是體育系某些學生所為
: 但我沒有圖或證據, 以後會注意蒐集)
: 爽是沒關係,
: 但請不要讓噪音或廢氣干擾到其他住宿生
: 我當然知道體育系也有好人,
: 我也認識體育系的某些好人,
: 我並非針對所有的體育系住宿生,
: 我也知道吵的不只有體育系住宿生,
: 只希望大家能互相對公共環境盡一份責任
看了你跟人家推文的回覆覺得頗偏激的,還是用回文這樣比較清楚。
一、你指認說「體育系的」#$%︿#$%︿那有確認過對方真的
如同你所見的嗎?喝酒一定會是體育系的嗎?發酒瘋一定會是
體育系的嘛?唱歌、抽煙、亂丟垃圾、玩水球、亂吼亂叫……
等等都一定是體育系他們做的?別系都不可能會這樣做?別系
的男舍住宿生都是品行良好自我道德高尚的乖寶寶?就別說其
他人了,可能就連你自己也不見得會如此自我約束有這麼高的
道德吧?如果你保證你就是操行成績都還會拿破90以上的道德
魔人的話,that’s ok!我讓你羞辱都沒問題!但你
住宿期間一丁點錯都不能犯,甚至於連你帶著非住宿生的同班
同學連三樓走廊都不得經過!(但,有要這樣子嗎?)
二、這篇文章通篇看來就只是抓到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被你拿來
大作文章攻擊體育系的同學。更何況,是你沒仔細求證之後的
發文。你說你看到了體育系的紅外套,你說你看到了體育系的
舍胞在那邊大呼小叫。而事實的真相是什麼?你知道了嗎?
三、還原事實的真相是什麼。(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舍監調監視器
查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案發當天凌晨約略兩點左右,在國北
教大第二宿舍三樓東側有舍胞吵鬧,有其他舍胞感覺到他們在
深夜時段如此擾人清夢感到不爽,便到吵鬧的來源去探看究竟
並且期望降低吵鬧的音量或停止吵鬧的行為。
好啦,從推文中都可以得知說,發生吵鬧的行為來源是7321寢
的舍胞所做的,而你口口聲聲說體育系很吵,那是住在他們樓
上的體育系舍胞覺得受到打擾下來勸阻吵鬧行為的舉動。而體
育系的同學們又十分團結,會集體行動,讓你誤以為是體育系
的在吵鬧。
四、現在的重點不是在於誰在吵?誰在鬧?而是現在你po這文章
讓體育系的同學們覺得受到誤解感到不舒服。也確實你這文章
變成了「對人不對事」的攻擊性偏頗的文。如果只是想要抒發
被人吵到、被叨擾到的不愉快心情,你可以直接講明當天晚上
很吵,希望一同住宿舍的同學能夠自律;而非變成看到黑影就
開槍,用莫須有的罪名攻擊他人。我想,這不論是誰都會覺得
不被尊重、受到侮辱,當然會厲聲疾呼、抗議不公。
五、我不是體育系的同學,我也只是一同住在二舍的一份子,之所
以會來NTUEtalk僅是有體育系的友人告訴我他覺得被
誤解實在很不爽,而他又不夠宅不知道批踢踢怎麼用(我的自
嘲用法,別跳針攻擊這點)所以我就上來幫他回應事情的真相
就我的認識而言,你所舉的那些事情不是只有體育系才會做的
事情,其他系一樣會有如此的情況。況且體育系的同學他們還
算蠻自律又嚴謹的,如真有什麼問題,他們還不到讓別人來修
理他們的人,他們自己就會開始自清門戶。ㄎㄎ。
以上,不知道我這樣回答對於住在7321寢附近的同學您這樣滿意嗎?
如果了解以後就別再對體育系同學他們帶有偏見或是歧視,縱使你
認識、你了解、你看見的「那些人」讓你不甚滿意,那也僅是個體
呈現,無關乎整個群體。就好比說我討厭某人,但我總不能連帶地
也討厭他的家人吧?他家人與他又不見得是同樣的惹人厭。請對事
不對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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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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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說的是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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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針對28號事件也沒針對7321寢的。你的文章是已經在針對體育系了
只是28號事件剛好是爆點?被你抓到黑影就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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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個人習慣,建議你可以複製貼上回到你慣用的文書處理軟體去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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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去跟舍監說一下或是跟高教官說,你知道體育系的指導教官就是
高教官嗎?我想高教官會很樂意幫你處理你的問題的,因為體育系與宿
舍相關的議題都是歸屬於高教官的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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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7321就不是體育系同學沒錯啊:) 你跳針了喔。
另外你是「誤會」還是「誤導」?我想這兩個字的解讀誤差很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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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ㄎ。謝謝:) 我也很想用放大絕喊「不爽不要住」這樣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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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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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已經淪於詭辯了。
俺要去參加另一團的宿舍改造運動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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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離開宿舍前看到就順手回一下好了。
認真的話與玩笑的話你會不會分?不會的話那我就直接說明了我那句話是玩笑話
當然宿舍有他的規章與規範在,在這樣的狀況下只有兩種選擇
配合,並且住下來;或是,無法認同,離去,去外面找地方住。
如果菸酒此項規定嚴格的話,就連頂樓也不會是合法空間,在那邊去做
也是被禁止的。如果我有看到你在這棟宿舍的任何一個角落、空間在吸煙、喝酒
我是有權利去向舍監、教官糾舉的你行為。哪管你有沒有妨礙到我!
你做了多少或是你有沒有做本來就不甘我事,我只是給你一些建議讓你有多
些管道可以抒發、可以去做。不是狹隘地認為只有這樣子才可以處理事情。
最後,我還是要再次強調,回文,並不是在跟你爭論抽菸喝酒怎樣的,
是你的文章你的言論已經偏激地攻擊體育系的同學、侮辱體育系的同學了。
不要再挑針為你的道德感辯駁了!!!
離開宿舍去~~掰掰
※ 編輯: jay549 來自: 120.127.36.143 (12/3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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