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社會資源

看板NTUDormM7作者 (smallflower)時間10年前 (2013/11/15 22:28), 編輯推噓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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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關心門禁的社胞對我的帳號應該不陌生 對我的口氣也不會不熟悉 由於之前一直在忙別的事情,一直沒空來發個心得文 今天趁額外的放假難得可以來說我對張譽鏵的,同時也是對其他有相關經驗同學的建議 * 對於門禁的討論,張回應我的是 「有人愛吵,就讓他吵阿,吵累了就會安靜。」以及「毀損罪擬答」 以上兩個論點與門禁存廢與否有無關聯,大家自行辨別 我個人的判斷是無干,因此再以對此門禁的討論「無知」、「譁眾取寵」等內容回應他 接著他提告公然侮辱 * 我本不在意,不過因不知偵查庭該如何應答,我問了張同屆的三位法律系學長姐 他們一致認為這屬言論自由的範圍,叫我不必擔心,也不必特別準備什麼資料 直接去說明我的立場就好 但檢察官一開始就說建議去調解,實在沒必要為了爭一個什麼而開庭 所以雖然問第一次我拒絕和解,但我再聽檢察官的意思,明白了她想傳達的道理 一天下來每個偵查庭外面都大排長龍,而且庭訊延誤一個小時左右 我發現檢察官真的有非常多事情要處理,否則她也不願意耽誤民眾時間 所以第二次詢問我才答應和解,轉介調解委員會 * 調解過程委員雖避談誰對誰錯,但她極力地說開庭的耗時間、耗人力資源 也耗我們當事人自己的精神 她想透露的事情我也察覺到了,因此最後我答應和解。 和解被告必定處於低處,正如一般人認為告人的感覺比較了不起一樣, 大家都怕被告的樣子 * 幾位法律系朋友和我說,他們也很討厭他們自己系內動不動就要告人的那些人, 因這些人害他們整體被貼標籤 害他們被常被說 愛搬法條愛亂告 至於張姓研究生是不是亂告,由各位自行推論,畢竟我沒有讓事情走向法官 所以到底是我公然侮辱了他,還是他接受批評的能力拙劣以至於亂告,不得而知 每個人可以自己去想像,在公開場合討論事情時,怎樣的說詞符合言論自由, 怎樣的表達觸犯法律,中間的平衡點在哪裡,需要經驗、理智來做判斷 * 我要說的是,各位如在網路上與人爭執,如果你的立場沒有問題、分析合理 你儘管可以態度堅硬,甚至比我激烈都可以,但你任何的批判都必須說明 如同我說明為何認為他無知、譁眾取寵一樣 接著你要面對的可能是世人對你的態度的批評,或者當事人聽到受不了而提告 這兩種你要面對的事情,你可以堅持你的道理,讓法官還原真相、還人清白 但消耗大量社會資源(光是一份調解書就要送至八個單位審核), 你也可以委曲求全,不浪費社會資源,但失去你立場的絕對性。 這兩種選擇面對的態度,沒有誰好誰壞,但我認為人的信仰卻在此彰顯, 你信的可能是你自己,你信的可能是科學,你信的可能是釋迦摩尼 你的選擇都會不同, 然而無論你的選擇是什麼,重要的是,你自己必須很清楚你為何這樣做, 因我們總是要問,非得這樣做嗎? 祝各位好運! * 註: 最近支援我在思想上的老師,柯志明老師的網路論戰, 老師的一句話很震撼我,與大家分享: 「一個哲學家不在乎世人,他只專乎真理。」 然而,即便每個人的真理不同,我們總是要問,屬於你的那個真理,是根據什麼? * 對於以上總結我不再做任何回應,因有關的敘述在我的字裡行間交代得很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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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動不動就想告人,懂法律也不是這樣用的,這樣以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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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惱羞就抓小錯想告人,給妳當律師還得了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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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2:55, , 3F
樓上用詞要小心一點啊 小心哪天你也Q_Q 男七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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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我告你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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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1:09, , 5F
真理就是 同性戀都是不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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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3:14, , 6F
真理就是 一堆觸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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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3:11, , 7F
真的這麼理直氣壯 那你大可拒絕發文道歉繼續告下去
11/17 13:11, 7F
文章代碼(AID): #1IXY-Y3h (NTUDorm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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