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總區女生遷社科院女四、七宿舍相關事宜
下學年升三、四年級之社會科學院(社會系除外)及法律學院同學
一、 下學年升三、四年級之社會科學院(社會系除外)及法律學院學生,一律優先遷法
學院宿舍不參加抽籤,請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分止,
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登記床位。
二、 逾期未出席者,視同授權本組代為登記,事後不得提出異議。
三、 登記結果,公告於宿舍公告欄。
四、 若欲互換抽籤結果者,請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日止,持學生證至
學生住宿服務組更換,逾期恕不受理。
下學年升二年級,現住校總區女生宿舍之社會科學院(社會系除外)及法律學院同學
一、 下學年升二年級,現住校總區女生宿舍之社會科學院(社會系除外)及法律學院學
生請於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持學生證至學生住宿服
務組辦理遷法學院宿舍之抽籤。
二、逾期未出席者,視同授權本組代抽,事後不得提出異議。
三、若抽籤完畢後,欲互換抽籤結果者,請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日
持學生證至學生住宿服務組更換,逾期恕不受理。
四、抽籤結果,於抽籤後公告於宿舍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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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曖昧以成習慣的時候
已經不是僅止於曖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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