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

看板NTUCH-SPORT作者時間22年前 (2003/07/16 2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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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在此小小的抱怨一下 剛剛我又去看了一遍那篇"7/8三化共振討論" 我沒進過系學會,不知道到底以前是怎麼辦活動的 但是以我以前參加社團辦過活動的經驗 我可以打包票如果三化共振這樣辦的話 一定會大亂 因為多頭馬車=>每個活動一個主辦人 =沒有真正的主辦人 而系學會體育部無法真正掌握狀況 加上責任劃分不清 就會發生問題推來推去的情形 以下是我的小小意見 今天假設各活動主辦人真的得負責這麼多項的事務的話 那麼這些主辦人和三化共振的負責人起碼得開過幾次會議 讓負責人可以掌握狀況而各活動間可以互相支援 我覺得時間.收費和場地等都應該經過討論後統一對外公佈會比較好 請注意:以上的假設是建築在這些人都"願意"且"有義務"負責這些事情的前提之下... 但是以我個人為例,我不是系學會的幹部,現在也已經卸任隊長的職務了, 憑什麼一封信就要我主辦一個比賽呢?事前事後完全沒有當面或是電話溝通過 今天如果我悶不吭聲什麼也不做,如果搞雜了,我也不覺得我有什麼責任... 抱歉,在此發洩一下@@ 以下提供我可以接受且我覺得主辦單位應該做的部分 體育部應該大致分成活動部.總務部.場地部... 活動部負責的部分包括裁判的來源,比賽規則,賽程的排定和協調... (當然如果對各比賽項目不確定的地方再和各隊長協調) 總務部應該就各項花費估個預算然後再訂出報名費的收費標準,這樣應該比較恰當 場地部當然是負責場地啊~不過可和各隊長溝通然後看要怎麼借在說 以上是我大致想到的部分,只是說出來供大家參考 ps.我不清楚系學會的人員配置如何,如果真的人手不足需要各系隊幫忙的話, 建議之前先和當事人溝通過且確定對方已了解狀況,這樣才能讓活動辦的更圓滿 因為一個活動的成敗往往在於溝通不良. 佳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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