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丘文] 開始繳學費ㄌ
推
02/08 17:31,
02/08 17:31
◆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則」有關學雜費相關規定摘錄如下:
學生自入學第二學期起,除已辦理休學、應退學或已符合畢業資格者外,每學期均應
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上課開始日之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交應繳費用即視同完成註冊。
逾期未繳費,除已請准延緩註冊者外,視同未註冊,應令退學。
如有特殊情況者,其應繳學雜費之標準,得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定。
第十一條之一 學生因故無法依前條規定期限繳費、註冊者,得經網路申請延緩註冊,至
多以一星期為限。但情況特殊經專案請准延緩註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自入學第二學期起,已請准延緩註冊但逾第一項已請准之延緩期限仍未繳費者,
應令退學。
延緩註冊網址:https://web2.cc.ntu.edu.tw/p/s/login2/p1.php
如果點不進去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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