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領取口試審查及論文指導費之注意事項
各位同學最近都要口試
關於領取口試審查費的部份,請注意以下情形
1.
不少同學會邀請相同老師進行口試
其中校外老師會視地區遠近給予交通費
請同學注意的是
每位校外老師「一天只能領取一次交通費」
Ex: 5月31日歐陽運翰、郭俐君、曾琬瑜、陳怡潔均邀請梁瓊如副教授進行審查
則交通費只能報一次
一般均由口試最早的那位同學報支
故本例將由歐陽運翰同學報支交通費,其餘同學部份均不需報支
2.
支領清冊中之身份證字號與戶籍地址為報稅用
故請同學注意「校外老師」需詳細填寫(含郵遞區號)
惟像前例可能有一校外老師同時口試數位同學者
請報支交通費那位同學一定要檢查老師是否有確實填寫
其餘同學的部份與校內老師則只需簽名即可
3.
領取口試審查費時
因助教為當日至銀行提領審查費
都是領千元鈔,不一定會有足夠的零錢給予各同學
故同學可預先準備差額
4.
為便利系辦向學校請領相關費用
口試完後請儘速將支領清冊交至系辦
以上
請同學儘量配合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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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2.93
※ 編輯: yenjui 來自: 140.112.112.93 (05/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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