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有一張機車罰單未繳,亦不得買汽車
看板NTU89thLIS作者BradPitt (Lightning Strike--I Lov)時間22年前 (2003/06/22 18:30)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七月起 罰單稅款未繳清不能買新車
黃如萍/台北報導
全國一千七百萬汽機車主注意了!七月一日起,如果你要購買新車,必須結清
名下所有交通違規罰鍰、稅費,回溯期為五年,所以,即使你有一張機車罰單未繳
,亦不得買汽車。
七月起將實施積欠稅費、罰單未繳不得購新車措施,引起部分民意代表及車商
的反彈,深怕引起買車糾紛或影響民眾購車意願。在立委的協調下,交通部同意本
周四(二十六日)邀集民代、車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等再次溝通協商。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晉源強調,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擬訂定型化契約及網路查詢開
放系統,車商在與民眾簽訂購車契約時,可透過電腦資訊系統查詢買主有無積欠之
稅費或罰鍰,並依定型化契約釐清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配合去年初修訂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規劃分四階段實施公路
監理總歸戶。去年九月先實施第一階段汽、機車駕籍總歸戶,主要目的是徹底執行
每一位民眾汽、機車駕照均分別不得超過一張。
第二階段為則是去年十二月起,對酒駕違規者辦理新領牌照前需將其駕籍及車
籍所有違規罰鍰結清。由於酒駕屬重大違規行為,因此這項措施並未引起外界反彈
。
今年七月起將實施第三階段的總歸戶,實施對象為新領牌照者。
第四階段則為明年一月起過戶、補照及補登記書總歸戶,主要對象為舊車過戶
與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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