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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情] 基隆路7-11馬路的崩潰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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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安安. 先說一下. 崩潰義交讓他崩潰沒關係. 交通規則還是要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5條就有說:.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以下略--. 102條又說:.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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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腳踏車的路權喔,模稜兩可啦,. 可以說是擁有雙重地位:快速行人 與 慢車. 那既然腳踏車的雙重地位已成事實,那小弟在此跟大家推廣一下觀念,利己也利人. 如果你要把腳踏車當慢車騎,那你就必須要騎在車道上,路權跟機車類似. 既然你是慢車騎在車道上,那你就必須維持一定速度. 不能太慢又忽然停下來當路障
(還有11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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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他是隸屬哪個單位管轄?. 就是一個老伯伯 在基隆路指揮交通的. 剛剛有一個台大學生三寶 明明行人燈是紅的, 但紅綠燈是綠的. 硬要闖然後跟他理論 被他罵走之後. 跑來跟我們剩下的人破口大罵. 說你們台大的學生十個有九個不遵守法律 紅綠燈都看不懂. 我就說對 他的確有錯 然後他就氣焰了. 「天大地
(還有1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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