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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一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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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時間12年前 (2013/05/30 00: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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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剛剛才加班完畢回到家. 想起來今天要投票了,匆匆翻了幾篇文章. 結果越看越不懂。。。. 貌似學生法庭以【學生會選委會以學生會選舉法規下決定】來判決原裁定不適合. 因此如果學生會選委會根據【研協選舉法規】來下裁定,學生法庭就沒啥問題了嗎?. 對不起真的看不懂,所以才有此疑問。. 謝謝啦~
(還有281個字)

推噓19(19推 0噓 27→)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w0517tw (無冬夜)時間12年前 (2013/05/28 16: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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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原(撤銷戴選舉登記)處分撤銷. 戴在被清朝的劍再一次斬掉前可以繼續選. 原因:選委會拿明朝的劍(學生會選罷法)斬清朝的官(研協會長候選人). 該處分違法. 平等原則信賴保護什麼的在這邊都沒用. ==. 結果從這邊判XDD.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4(5推 1噓 22→)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ryqqq (哈哈哈)時間12年前 (2013/05/28 14: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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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NTUSJ 看板 #1Hf3pMWi ]. 作者: walkingstick (Deer) 看板: NTUSJ. 標題: 公告--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一號判決. 時間: Tue May 28 13:12:52 2013.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法院. 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一號判決. 原 告:
(還有45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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