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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ian (Gaud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服來辯!台大教授為一例一休 向賴清德
時間: Thu Nov 9 14:21:56 2017
1.媒體來源: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不服來辯!台大教授為一例一休 向賴清德下戰帖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民黨主席、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今天表示,她以一個社會學者的知識跟良心,必須站
出來說,這次的修法會惡化台灣原本就已經非常不好的勞工工作條件,這會是一個修法的
大倒退。她更想向賴院長下戰帖,「如果您認為我講的有問題不符的話,歡迎一起來辯論
!」
范雲在臉書上表示,勞基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在勞資關係中,保障比較弱勢勞方的基本權
利。社會學界的同儕林宗弘有做一個研究,在過去一例一休通過的這一年,很多的勞工包
括服務業在內,他們的薪資的確是有成長的,即便成長不多,很可惜這樣的研究沒有被重
視,反而被用這個理由要來再修一例一休。
這次再修的法案,聽到的理由跟內容就有非常多的問題,范雲先指出兩個。首先是「彈性
問題」,行政院這次修法的最重要的理由是不斷地說是要給勞動基準法彈性,這個彈性是
給資方的彈性?還是勞方的彈性?
范雲表示,行政院說勞方也需要有彈性,那勞動部能不能拿出數據?看有多少勞工希望能
連續工作12天這種彈性的選擇呢?在現在勞工都已經過勞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把這樣的
彈性,從特殊的行業普遍分化到百工百業?這簡直就是把勞基法原本給資方的小門跟後門
,變成大門大開,這是個很大的問題。
其次是「勞資會議」,范雲說,這次修法希望把許多鬆綁的規定交給勞資會議,那為什麼
會有勞資會議呢?因為原本是說要由工會或是勞資會議來協商,同意之後就可以鬆綁,但
勞資會議是什麼?依照勞動部的解釋,他必須有30人以上的員工去票選勞資會議的代表,
勞動部自己的調查大家都看到了,不到5%的公司有召開過勞資會議,而且根本沒有規範多
久開一次。
她舉例,這次修法通過之後,只要這個工會或是勞資會議同意,原本每個月加班的上限就
可以從原本的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在目前所有的公司當中,他們所給付的加班費有超
過每個月46小時的有多少?如果根本就沒有超過的話,表示目前的46小時還非常的夠用,
那為什麼還需要增加到54小時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07510
5.備註:
抗議老闆的員工 變成老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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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208521.A.A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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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jol (123.192.229.51), 11/09/2017 18: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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