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營隊闖關活動扮吊死鬼 台大生勒頸昏迷

看板NTU作者 (康欸)時間8年前 (2016/01/28 20:53), 8年前編輯推噓22(24229)
留言55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藉標題回一下 小的不才,剛好替代役在消防隊當過EMT, 也到過不少機關學校宣導CPR,藉這個機會再幫忙宣導 如果遇到昏迷沒有呼吸或呼吸不正常的病人, 不用管,先打119,無論如何趕快求救。 確定友人求救後,再來先壓就對了, 有不少人會想要量脈搏,但就連經驗豐富的EMT量頸動脈都會出錯了,何況大家。 因此直接在兩乳頭連線中點壓下去,30下後自己喘兩口氣再繼續壓。 要不要給兩口氣其實沒這麼重要,如果你不敢就不用給沒甚麼關係。 重點是一定要壓胸雙手打直用上半身的力量往下壓,壓到肋骨斷就對了! 如果旁邊還有人,就可以請他去拿AED, 拜張同學事件,台大總區是全國AED密度最高的校園,照理說應該不用找太久。 當然沒有AED也沒關係,找人去引導救護車也很重要。 各位也不用擔心壓傷他或出甚麼錯會被告, 緊急救護法已經對一般民眾實行急救有民刑法免責的保障。 依照我跑歐卡的經驗,救護車到前有沒有人壓/電,對存活率影響重大。 最後,現在消防隊都可以免費學習CPR+AED, 三人以上直接去分隊或是打119約時間都可以。 我之前有寫過校務建言希望大一體適能都能請消防隊來教學,不知道現況如何。 以上,退役消防小役男祝大家雖然都會CPR但還是不要遇到歐卡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3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53985614.A.EE4.html

01/28 21:04, , 1F
推!
01/28 21:04, 1F

01/28 21:05, , 2F
阿如果有人刻意用CPR殺人怎辦? 你說的免責是一定免責?
01/28 21:05, 2F

01/28 21:05, , 3F
家屬很恐怖 建議救完人之後不要留資料免得家屬後來
01/28 21:05, 3F

01/28 21:06, , 4F
沒救活還要告你靠邀你
01/28 21:06, 4F
緊急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 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這麼說啦,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不講理的家屬,也只能給他告, 只不過大概就不起訴跟無罪兩種結果。 如果要用CPR殺人,我會很佩服你的力量 XD ※ 編輯: keninvin (101.14.133.77), 01/28/2016 21:08:29

01/28 21:06, , 5F
肋骨斷裂刺穿肺臟或心臟不是沒有發生過 要怎知是真的救人?
01/28 21:06, 5F
旁邊有沒有人看到他無意識、你有沒有先打119,這些都可以拿來判斷。 如果你還是很擔心人心,那拜託至少叫個救護車,就功德無量了。 ※ 編輯: keninvin (101.14.133.77), 01/28/2016 21:09:47

01/28 21:09, , 6F
因為無罪推定 懂?
01/28 21:09, 6F

01/28 21:12, , 7F
推大一體適能教如何急救!終身受用!
01/28 21:12, 7F

01/28 21:12, , 8F
有人一審無期 二審無罪 誰能保證每次皆沒事 懂?
01/28 21:12, 8F

01/28 21:13, , 9F
你說得好像也是齁
01/28 21:13, 9F

01/28 21:14, , 10F
平常不是都大聲嚷嚷恐龍法官 現在就相信無罪推定喔XDD
01/28 21:14, 10F

01/28 21:16, , 11F
矮額 你這樣說會害我不敢救人耶 那該怎麼做勒
01/28 21:16, 11F

01/28 21:17, , 12F
就去救啊 然後不要留資料快跑啊 有沒有救活回家看
01/28 21:17, 12F

01/28 21:17, , 13F
新聞 台灣一堆把醫療人員當奴工在用的,更別提
01/28 21:17, 13F

01/28 21:18, , 14F
你沒學過又去救,不小心死了還不被告到天荒地老
01/28 21:18, 14F

01/28 21:23, , 15F
去救+1 你就算被告了 你的善行也會存於台大板 幾個小時吧
01/28 21:23, 15F

01/28 21:26, , 16F
不過板主可能會幫你m起來 這樣就會留下來XDD
01/28 21:26, 16F

01/28 21:26, , 17F
之前親戚幫忙出車禍骨折的人 結果也被告
01/28 21:26, 17F

01/28 21:27, , 18F
推啊 壘球界誰不知道康哥是藥學巨砲
01/28 21:27, 18F

01/28 21:27, , 19F
司法資源被如此濫用真的很可悲
01/28 21:27, 19F

01/28 21:33, , 20F
推!
01/28 21:33, 20F

01/28 21:42, , 21F
01/28 21:42, 21F

01/28 21:48, , 22F
為什麼不是打119跟CPR同時進行?這樣不是比較有效率?
01/28 21:48, 22F

01/28 21:52, , 23F
也要你夠多隻手啊
01/28 21:52, 23F

01/28 21:54, , 24F
原PO把有人打成友人了我誤會了我蠢QQ
01/28 21:54, 24F

01/28 22:05, , 25F
我是建議你不用加緊急醫療救護法那段,滿爭議的。你
01/28 22:05, 25F

01/28 22:05, , 26F
能保證嗎XD
01/28 22:05, 26F

01/28 22:09, , 27F
非醫療人員確實有立法保障了
01/28 22:09, 27F

01/28 22:09, , 28F
請問原PO你是律師嗎?還是你法律系?怎能確定一定可以
01/28 22:09, 28F

01/28 22:10, , 29F
免責?萬一救人心切,但是真的動作不規範確實有過失,
01/28 22:10, 29F

01/28 22:11, , 30F
難道不會被告『過失致死』? 怎麼確定阻卻違法事由
01/28 22:11, 30F

01/28 22:12, , 31F
一定成立? 用『壓到肋骨斷掉就對了』的說法來指導大家
01/28 22:12, 31F

01/28 22:12, , 32F
似乎並不一定恰當
01/28 22:12, 32F
實務經驗分享,另外法條長這樣,各位仍有顧慮可以自己決定。 說實在話,就算我是律師也不能保證甚麼,因此我非常希望大家都能學到正確的CPR, 一方面救人、一方面保護自己,只是希望哪天我倒在路邊時能有更多機會被救起來。 ※ 編輯: keninvin (101.14.133.77), 01/28/2016 22:17:12

01/28 22:14, , 33F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條的法律解釋很不清楚,而且實
01/28 22:14, 33F

01/28 22:14, , 34F
務上沒什麼案例,如同樓上所說,不宜稱一定免責。
01/28 22:14, 34F

01/28 22:15, , 35F
我想知道就算法律有保障 但遇到死纏爛打式的告法是不是也
01/28 22:15, 35F

01/28 22:15, , 36F
會花自己不少時間?
01/28 22:15, 36F

01/28 22:32, , 37F
家屬會靠北妳有道義責任 很衰小
01/28 22:32, 37F

01/28 22:40, , 38F
與其擔心那些事情 人命關頭還是盡全力救一把吧
01/28 22:40, 38F

01/28 22:45, , 39F
告人是家屬的權利 但法條已經盡力保障了
01/28 22:45, 39F

01/28 22:46, , 40F
確實有疑慮自己權衡吧 我是覺得救人比較重要
01/28 22:46, 40F

01/28 22:56, , 41F
台灣的好撒馬利亞人法是國際相對寬鬆的,壓就對了
01/28 22:56, 41F

01/28 23:27, , 42F
我只能說你開車上路的法律風險還比壓CPR大,不救嗎!
01/28 23:27, 42F

01/29 01:34, , 43F
噓某人 語氣有夠差
01/29 01:34, 43F

01/29 01:53, , 44F
保健中心也有辦過CPR的教學並且發予執照,
01/29 01:53, 44F

01/29 01:53, , 45F
想要正確救人的學弟妹可以留意校園演講資訊報名參加
01/29 01:53, 45F

01/29 01:54, , 46F
*證照 小小張像名片一樣的東西
01/29 01:54, 46F

01/29 02:55, , 47F
噓某幾樓不想救就不要救 到時就不要你倒了沒人救
01/29 02:55, 47F

01/29 09:57, , 48F
01/29 09:57, 48F

01/29 14:29, , 49F
有正確的急救知識非常重要,懂CPR和AED的人當然可以救助
01/29 14:29, 49F

01/29 14:42, , 50F
本人前面的推文並非否定急救,而是說不具急救正確知識
01/29 14:42, 50F

01/29 14:43, , 51F
的人若採錯誤動作急救而致人於死,還是會有風險
01/29 14:43, 51F

01/29 16:10, , 52F
01/29 16:10, 52F

01/29 19:49, , 53F
應該是得免除或減輕其刑
01/29 19:49, 53F

01/29 19:52, , 54F
所以當然有可能被起訴,有可能有罪,只是較輕
01/29 19:52, 54F

01/29 19:53, , 55F
只是一般來說考量到立意良善,不太會有事
01/29 19:53, 55F
文章代碼(AID): #1MgWzExa (NTU)
文章代碼(AID): #1MgWzExa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