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新無罪推定 台大教授互槓

看板NTU作者 (上鎖的房間)時間8年前 (2015/12/07 16:12), 8年前編輯推噓-2(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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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UOgdCV 頂新無罪推定 台大教授互槓 李茂生諷葉丙成「嘆為觀止」掀文理學生舌戰 2015年12月07日 【蔡永彬、蔡明樺╱台北報導】頂新劣油案一審判無罪引發爭議,前晚台灣大學電機工程 系教授葉丙成在臉書質疑「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食品業」,昨晨遭同校法律系教授李茂 生在臉書諷刺「嘆為觀止」,更引發文、理科學生互罵。專家指食品安全範圍廣泛,重點 應是食品級原料才可做食品,廠商也須證明自己產品安全。 葉:只是提出想法 葉丙成文章指出,台大校長楊泮池轉一封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前官員的信給他,該官員在 信中認為無罪推定原則不該適用食品、藥物行業,業者應先證明東西合格無虞。葉也質疑 若台灣食品、藥物相關法律不改,黑心食品問題必然層出不窮。 李茂生則撰文稱,有理工教授說「食安問題應該有罪推定」,認為「有所懷疑就應認為有 罪」的言論「嘆為觀止」。 葉丙成昨上李臉書留言表示,他只是分享國外專家看法,希望法律、食安專家可給台灣社 會一個方向。台大兩名知名教授互槓,也引發文、理科學生互罵,有人罵文科不事生產, 有人批理科做毒油。 葉丙成昨受訪說,他只是提出想法討論,並非主張食安案要有罪推定,經法界朋友說明, 他已明白無罪推定是刑事法規概念,但若民事或行政訴訟,法官可要求廠商自己證明無責 。 「廠商有舉證責任」 李茂生認為,葉丙成承認搞錯就好,他對此沒有回應,但強調無罪推定是「有所懷疑,就 不能判他有罪」,食安應以行政管制預防,《刑法》不是最後防線。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律師蘇錦霞認為,食安問題並非有罪、無罪推定,而是廠商須負舉證 責任、證明自己產品安全無虞,就算出事也要證明是否被害、被冤枉。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特聘教授邱義源說,食品學最重要概念是「食品級原料才可做食品」 ,不能一味要求用法律舉證其有害;另若外界擴大解釋無罪推定,恐會造成業界技術和學 生價值觀混亂。 該部不便評論,彰化地檢署若上訴頂新案,需行政機關提供資料,該部將全力配合。 【網友意見】 Bingchen Lu:跟無罪提(推)定一點關係也沒有,明明無罪推定不代表東西能吃呀 梁直青:法律,只有黑白立判。食安,則是道德是非 司馬平:法官自然(由)心證,有罪無罪如果早已論定,寫出來判例,不過是本劇本,三 位法官決定有無罪,權力太過了 nakaru:如果回到有罪推定時代,差不多就是白色恐怖時代 Atwo:電機系教授來說有關食安的法律應該有罪推定真的是秀下限 k45446123:台灣真的該廢掉法治了,民粹治國就好 Chen Calvin:道德歸道德法律歸法律,如果這點分不清,怎能說是民主法治國家 machiusheng:無罪推定適用有$(錢)人 資料來源:《蘋果》網站、PTT實業坊(telnet://ptt.cc) 延伸閱讀: 台大教授談頂新案被指正:我不是法律專家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31526 強烈建議法律學院聘請YA老師開課,讓我們一起翻轉刑事訴訟法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9475935.A.3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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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補血 法律系魔人又要來鬼話連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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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轉刑事訴訟法之前 先翻轉自己的言論 YA老太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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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必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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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老師都認錯了 繼續酸他的意義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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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42, , 5F
我覺得沒有經過專業人士指點的話,把舉證責任和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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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觀念搞錯的話還情有可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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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文講的是舉證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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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先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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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律系鬼話連篇的人真可憐 自己不懂還只能靠貶低別人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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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自己微不足道的成就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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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麼兇啦 人家只是想翻轉一下而已 翻轉錯了嗎OAQ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2/07/2015 17: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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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認錯 但噓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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餅粉必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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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來囉 道德訓練最優質的法律系學生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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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法律系的推文不知道是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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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9:12, , 17F
台灣理工盲太多 自以為高人一等 法律常識不足反而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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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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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9:59, , 19F
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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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16, , 20F
純噓記者吃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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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3:28, , 21F
葉教授都認錯了還有人能酸法律系才是真的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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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07:50, , 22F
人家教育界翻轉潮男,又握有校長密函,想炫耀一下臭惹嗎QQ
12/09 07:50, 22F

12/09 13:23, , 23F
茂桑被利用了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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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PJzVEr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