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118巷居民崩潰

看板NTU作者 (天賦異稟)時間10年前 (2015/11/13 16:11), 編輯推噓13(21831)
留言60則, 3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我是當事人,先說車子違停本來就是我們有錯在先,這確實是無法推卸的。 (以下純敘述事情經過,手機排版見諒。) 吃飽飯後我們一行人要牽車,遇到阿伯,說我們人車都不能走,他已經叫警察來了,我們走就告我們肇事逃逸。 我們有試著想要溝通,可以請他拍下車證以及違停實況之類的,不過沒什麼效果。 後來北教大的教官路過,就幫我們處理了一下,請我們聯絡教官室。警察在這時也來了,就是拍個照也沒有其他動作。 過沒多久阿伯就叫我們帶著車走了,回學校後教官有回電給同學,同學轉述實況後,教官口頭上勸導也就說沒事了。 不過事發當時總是恨自己法律沒學好,也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1. 阿伯叫我們人車都不能走,就法律面來說,我們就真的不能走嗎? 2. 如果阿伯或警察叫我們留下資料,就法律面來看,我們可以不留嗎? ※ 引述《quarterb1211 (垮特逼)》之銘言: : 剛吃完飯走到118茶鋪,發現一~大群人圍在一團,原本還以為要幹架ㄌ : 結果才發現似乎是當地居民又為了118巷長年來腳踏車亂停的現象崩潰 : 總之剛經過的時候看見一個後頸貼著貼布的阿伯和幾個雙手抱胸的同鞋在爭論 : http://imgur.com/nPe6WpK
: 有沒有在現場"參與討論"的同學聽見最後達成甚麼協議ㄇ,原本還聽見那個大哥又說要找 : 學校的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出來坦@@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25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32.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7402261.A.3E7.html

11/13 16:13, , 1F
可以走啊 既然沒有肇事 何來逃逸之有?
11/13 16:13, 1F

11/13 16:13, , 2F
反而是對方強迫你們留下來 搞不好有強制罪之虞
11/13 16:13, 2F

11/13 16:14, , 3F
不過車子還是要停好啦 118巷實在不應該停車的
11/13 16:14, 3F

11/13 16:19, , 4F
所以是肇了什麼事? 你違停的車把他撞飛了?
11/13 16:19, 4F

11/13 16:34, , 5F
1.可以走 2.可以不給阿伯 警察不清楚
11/13 16:34, 5F

11/13 16:34, , 6F
你又不是撞到他XD何來肇事
11/13 16:34, 6F

11/13 16:36, , 7F
看到肇事逃逸我笑了XDDDD
11/13 16:36, 7F

11/13 16:50, , 8F
你直接去Law板問吧 這裡的人大概也是一問三不知
11/13 16:50, 8F

11/13 16:53, , 9F
哪來的肇事逃之夭夭?
11/13 16:53, 9F

11/13 16:57, , 10F
沒人受傷就沒肇逃,即使你撞壞他車之類的都不會
11/13 16:57, 10F

11/13 16:59, , 11F
肇事逃逸個屁XDDD
11/13 16:59, 11F

11/13 17:05, , 12F
肇事逃逸並不限有沒有人受傷 公共危險才有
11/13 17:05, 12F

11/13 17:08, , 13F
噢然後公共危險中的肇事逃事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11/13 17:08, 13F

11/13 17:08, , 14F
肇事夭夭
11/13 17:08, 14F

11/13 17:09, , 15F
騎腳踏車撞到不算,腳踏車自己跑去撞他更不算
11/13 17:09, 15F

11/13 17:10, , 16F
然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肇事逃逸也只限汽車
11/13 17:10, 16F

11/13 17:10, , 17F
185-4 要致人死傷才算
11/13 17:10, 17F

11/13 17:12, , 18F
所以構成要件不符 不構成本罪
11/13 17:12, 18F

11/13 17:15, , 19F
不是只有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行為才叫肇事逃逸....
11/13 17:15, 19F

11/13 17:20, , 20F
法和條例兩者都不符構成要件
11/13 17:20, 20F

11/13 17:22, , 21F
我學到的都是強調在185 有沒有其它的就不知道了
11/13 17:22, 21F

11/13 17:45, , 22F
他如果不讓你走,有可能構成強制罪。
11/13 17:45, 22F

11/13 17:59, , 23F
肇事夭夭
11/13 17:59, 23F

11/13 18:03, , 24F
突然呢為什麼會肇事夭夭
11/13 18:03, 24F

11/13 18:10, , 25F
這個駕駛呢
11/13 18:10, 25F

11/13 18:17, , 26F
想請問如果巷子內停一堆腳踏車 如果失火導致消防車無法進
11/13 18:17, 26F

11/13 18:17, , 27F
入 這樣停腳踏車的人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11/13 18:17, 27F

11/13 18:26, , 28F
失火原因多半是居民自己的過失 關違停屁事?
11/13 18:26, 28F

11/13 18:27, , 29F
自己做好防火安全啊 牽拖個屁喔
11/13 18:27, 29F

11/13 18:34, , 30F
肇事逃逸 XDDDDD 法律系的要出來解釋一下嗎哈哈哈
11/13 18:34, 30F

11/13 18:35, , 31F
明明就在講腳踏車擋到消防車ㄏㄏ
11/13 18:35, 31F

11/13 19:29, , 32F
告他妨害自由
11/13 19:29, 32F

11/13 19:45, , 33F
肇事是三小
11/13 19:45, 33F

11/13 20:35, , 34F
肇事逃逸真的是wwwwww
11/13 20:35, 34F

11/13 20:38, , 35F
你計較這個? 所以阿伯是大學學歷? 是法律系?
11/13 20:38, 35F

11/13 20:40, , 36F
巷弄紅線停車本來就侵犯居民權益...今天只是社區拿回來
11/13 20:40, 36F

11/13 20:41, , 37F
本來該屬於他們的東西..還檢討他們防火? 自己不對
11/13 20:41, 37F

11/13 20:51, , 38F
肇事逃逸哩XDDDD 居民愛鬼扯
11/13 20:51, 38F

11/13 20:57, , 39F
居民的教育程度是低了點,現在要檢討沒受高等教育的人嗎?
11/13 20:57, 39F

11/13 21:07, , 40F
腳踏車沒車牌OP啊~ 你跑了他追不到也沒證據
11/13 21:07, 40F

11/13 21:08, , 41F
但還是少違停路邊啦 附近有更安全的地方
11/13 21:08, 41F

11/13 21:43, , 42F
hei566你這水準真的是台大學生?
11/13 21:43, 42F

11/13 22:00, , 43F
這也不是什麼教育程度的問題阿 而是對方沒有權力攔車留
11/13 22:00, 43F

11/13 22:01, , 44F
人 總之一碼歸一碼 大家就照規定走吧
11/13 22:01, 44F

11/14 00:33, , 45F
居民標準的作法就是,以後每天檢舉,每天拖吊開罰
11/14 00:33, 45F

11/14 00:45, , 46F
阿北教育水準拿法律嚇台大學生居然成功了
11/14 00:45, 46F

11/14 00:48, , 47F
告他強制罪!
11/14 00:48, 47F

11/14 01:53, , 48F
告阿伯一定告不成,他只說你跑了可能會涉及肇事逃逸,又沒
11/14 01:53, 48F

11/14 01:53, , 49F
有把你綁起來,即使他假設不對,最後判決也是法官,證明他
11/14 01:53, 49F

11/14 01:53, , 50F
對肇事逃逸的認知錯誤,,,你當時自己不走,自己不對還
11/14 01:53, 50F

11/14 01:53, , 51F
跟居民吵
11/14 01:53, 51F

11/14 01:59, , 52F
從這篇敘述來看 原PO也自認違停是不對的 當時有願意讓
11/14 01:59, 52F

11/14 02:00, , 53F
阿北拍照存證 也是有溝通的誠意了 不像是要吵架吧
11/14 02:00, 53F

11/14 02:00, , 54F
我想原PO問這些 也只是想知道自己能不能離開 似乎也不是
11/14 02:00, 54F

11/14 02:00, , 55F
出於惡意
11/14 02:00, 55F

11/14 02:49, , 56F
因為拍車證大家不會怕啊 學校會把事情壓下來
11/14 02:49, 56F

11/14 02:50, , 57F
就是要在你面前叫警察 你才會怕^w^
11/14 02:50, 57F

11/14 09:46, , 58F
這樣算妨礙自由嗎
11/14 09:46, 58F

11/14 10:06, , 59F
阿連前行為都沒有....是怎麼肇事逃逸啦
11/14 10:06, 59F

11/17 10:53, , 60F
肇逃個鳥?你還可以告他強制呢
11/17 10:53, 60F
文章代碼(AID): #1MHPiLFd (NTU)
文章代碼(AID): #1MHPiLFd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