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台大也有護家盟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很多人總是搞不清楚,為什麼「同性戀」和「人獸交」會有關係。
: 為了解決這些人的疑惑,促進世界的和平,我想分成幾個部分來說明:
: 1.使用「吃狗肉」的討論來類比,說明其中的邏輯運作以及正確的回應策略
: 2.回到「同性戀」的討論,指出為什麼我們面對相同邏輯會產生不同的反應
: 3.避免有人不接受「吃狗肉」的類比,因此針對邏輯的部分進行進一步說明
: 首先,討論到「是否允許吃狗肉」的時候,我們最常碰到的就是「那麼為什麼可以吃豬牛
: 雞鴨呢?」的質疑,面對這個質疑,通常會有兩種回應:
: 1.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和其他動物不同。
: 2.你也可以主張不可以吃豬牛雞鴨啊!
: 然而採取第一種回應的人,往往說不清楚為什麼「只有狗才是人類的好朋友」因此最後要
: 嘛是不斷鬼打牆,要嘛是被迫選擇第二種回應。
: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採取第二種回應的同時,其實也等於同意了「不可以吃狗肉」並不是
: 某種絕對的道德規範,只是個人情感和喜好的結果──這也進一步承認了,我們捍衛的只
: 是「多數人」的期望。
人獸交怎麼可以跟同性戀類比
因為有意願問題
成年同性戀都是認定為有性自主決定權的人
對反對人獸交的人而言,獸是無對人的性自主決定權,無法對其意願負責
這有點像跟蘿莉發生性行為
假如我今天跟一個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
少女自願也很爽
我也自願也很爽
但這時就違反了刑法第二二七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他老爸不告我,因為是非告訴乃論,檢查官也會起訴
這樣你懂了嗎?
雖然有人會覺得發生性行為雙方願意又很爽
其他人管那麼多幹嘛? 是期中考考完太閒嗎?
這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性自主權是不是基本動物權?或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像生存權
一樣
這是可議的,
現在台灣的法律仍不把性自主權當作基本人權,你得要到16歲才能決定自願發生性行為
若是未滿16歲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國家甚至會起訴
這形同國家把你的性行為權利當作是國家的財產的一部分在16歲以前
如果國家把人的生存權在16歲以前剝奪
如果在16歲以前,國家看你不爽,隨時可以把你幹掉,像科幻小說:來自新世界 那樣
一定很多人無法接受吧
對了我私心是支持 性自主權是基本人權的,
不論人獸交、同性戀或是與未成年性交
我覺得雙方開心就好,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燙,真得是期中考考完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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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反面不是恨,是冷漠。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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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民權利,但是未成年人還不算公民
※ 編輯: rudin5566 (111.248.90.146), 11/17/2014 2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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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仍可主張獸的心智年齡不夠、判斷能力不夠etc,沒有性自主權
※ 編輯: rudin5566 (111.248.90.146), 11/17/2014 2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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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詭辯,我可不可以在我爽時給你權利,在我不爽時隨意收回來?這樣還能聲稱你有這
個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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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會他們意願?那動保團體會認為你虐待動物
※ 編輯: rudin5566 (140.112.4.176), 11/18/2014 1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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