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沒有學代會送啤酒的八卦?

看板NTU作者 (有鰒鰭的吳郭魚)時間9年前 (2014/08/22 10:33), 編輯推噓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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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nAchen (正)》之銘言: : 順帶一提,剛才查了一下,邱學代口中的學代會洪崇晏秘書長, : 並非該會期的學生代表,而依據法規,擔任學代會秘書長的必須是現任學代, : 請問邱大學代,法規是不是乾脆廢掉算了? 你要提名誰就提名誰? : 有沒有負責提名秘書長的邱大議長地位比學生會法規更高的八卦? : 或是第一個不發學代誤餐費的議長、第一個擔任法學院學代的社科院學生的八卦? 其餘部分先容我不做評論 就學代會洪前秘書長的任職資格做些說明 我想同學是被「錯誤的法規公告誤導」了 同學所稱法規應該是引用這篇 http://www.ptt.cc/bbs/NTUSA/M.1399217785.A.EB8.html 的第9條第2項 「秘書長由議長自學生代表提名,經大會同意後,由議長任命之;秘書長。」 不過這條早在100-2會期第六次常會三讀通過修正 經當年林韋翰會長於中華民國101年09月06日學規字第100015號公告修正施行 (可見 http://www.ptt.cc/bbs/NTUSA/M.1346900351.A.5F9.html ) 修正後條文為 「秘書長由議長自學生會會員提名經大會同意後由議長任命之。」 不知道是後來學代會通知會長的版本錯誤,還是會長自己引用錯誤 實際上由李心文會長公告的學規字第102008號公告並非完全正確 這邊可能要請行政部門加以處理為當 總之,當時身為學生會會員的洪前秘書長有擔任秘書長的資格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3.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8674780.A.299.html

08/22 11: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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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重出江湖的概念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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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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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3:20, , 4F
推XD
08/23 03:20, 4F
文章代碼(AID): #1JzglSAP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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