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戶籍也能遷進學校宿舍

看板NTU作者 (奶茶)時間10年前 (2014/05/02 00:05), 10年前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2 (看更多)
感謝福利部的熱心啊!!! 我想到的解析是: 1. 住宿生明天開始可以向住宿組申請住宿證明,然後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戶籍。遷戶 籍後可能要注意之前有填核四連署書的同學是否要重填(因為戶籍地址已改變)等等細部問 題......。 2. 「故當同學將戶籍遷到學校之後,未來若是住宿規定有任何修改,就有可能會遇到因 為被視為北北基的學生,而失去申請入住宿舍優先順位的情形。」這是指以後要申請宿舍 時才必須顧慮自己的戶籍曾在北北基嗎?所以如果大二的學生現在把戶籍遷到宿舍裡,他 還是能夠安心住宿舍直到畢業,只是當他考上碩士班要申請宿舍時,他可能就會因為戶籍 曾在北北基而申請順位被排到最後,這應該沒有改變現行法規,但這些疑團又要去住宿組 詢問了。 希望台大學生可以更有力關心地方事務...里長? ※ 引述《joshua2328 (Joshua Lin)》之銘言: : 各位同學大家好: : 福利部已經於昨天向住宿組詢問關於遷戶口到學校宿舍的事情,在此向大家 : 說明! : 實際上,學生是可以將自己的戶口遷進學校宿舍之中的,而先前有同學反應 : 住宿證明文件上有「不得作為辦理入籍宿舍之用」,經過查證,目前的文件也已 : 經沒有類似的字眼,故是可以用於申請遷移戶口之用的。 : 但是,由於目前校內宿舍分配的順位,是將戶籍設在北北基地區的同學置於 : 最後,以保障外縣市的同學能夠將近百分之百地住進宿舍。故當同學將戶籍遷到 : 學校之後,未來若是住宿規定有任何修改,就有可能會遇到因為被視為北北基的 : 學生,而失去申請入住宿舍優先順位的情形。而若是同學認知到遷戶口之後可能 : 有的風險且仍然願意承擔,則校方並無任何權利阻止學生將戶口遷進學校宿舍! : 以上說明,請各位有需要的同學參考! : 26屆臺大學生會福利部 -- So long had life together been that once the snow began to fall, it seemed unending; that, lest the flakes should make her eyelids wince, I'd shield them with my hand, and they, pretending not to believe that cherishing of eyes, would beat against my palm like butterflies. ~Joseph Brodsk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398960308.A.6BE.html ※ 編輯: yduiy (140.112.211.67), 05/02/2014 00:06:46 ※ 編輯: yduiy (140.112.211.67), 05/02/2014 00:08:44 ※ 編輯: yduiy (140.112.211.67), 05/02/2014 00:14:08

05/02 00:35, , 1F
電腦系統設定一下系統排除宿舍地址並不難 難的是人的心
05/02 00:35, 1F

05/02 00:39, , 2F
這不是官僚 什麼才是官僚?
05/02 00:39, 2F

05/02 00:50, , 3F
會不會下個學期就改成一年要檢查一次戶籍了
05/02 00:50, 3F

05/02 00:53, , 4F
你說呢 一切看校方高層心態 或是教育部指示勿參與地方事務
05/02 00:53, 4F

05/02 00:58, , 5F
但就目前的住宿辦法,戶籍遷入宿舍是不會被退宿的,這可確定
05/02 00:58, 5F

05/02 12:54, , 6F
戶籍與健保費跟綜合所得稅完全無關,第一點請修文更正哦~
05/02 12:54, 6F

05/02 13:39, , 7F
推樓上
05/02 13:39, 7F

05/02 14:00, , 8F
限制戶籍是為壓縮北北基居住遷徙自由 基隆人通車超累的
05/02 14:00, 8F

05/02 14:01, , 9F
不限北北基皆可住宿就不成問題了
05/02 14:01, 9F
※ 編輯: yduiy (140.112.211.67), 05/02/2014 14:07:16

05/02 14:07, , 10F
感謝a大!!
05/02 14:07, 10F
文章代碼(AID): #1JOd2qQ- (NTU)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Od2qQ-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