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宿網
(原文吃光光)
我很好奇去查了一下台灣學術網路管理使用規範:
http://ppt.cc/kiRd
簡單來說,
教育部拋出幾個大原則,給學校自訂自己的規範,而學校可以自行切斷連線。
我們來看看有哪些大原則:
七、 連線單位應辦理下列網路管理事項:
(一) 訂定網路使用規範,以規範並引導使用者正確使用網路資源。
(二) 訂定校園網路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標準作業程序,並積極保護智慧財產權。
(三) 訂定資通安全防護之標準作業程序,並採取適當之措施以維護網路安全。
(四) 建立網路不當資訊處理機制,以維持網路秩序,並提供兒童和青少年安全的網路環境。
(五) 對網路使用與流量為適當之區隔、管控與記錄,並合理使用網路資源。
(六) 訂定單位所提供各式網路應用服務之相關管理辦法。
(七) 宣導網路使用之相關規範與辦法。
(八) 大專校院應將其網路使用規範納入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及獎懲措施。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二) 存取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且已設置適當
之區隔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三) 非法使用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
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四) 非法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五) 非法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六)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大量傳送電子垃圾郵件或類似資訊,及其他影響台灣學術
網路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七) 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散布謠言、詐欺
、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
(八) 其他不符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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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只有提到不能做bla bla,並沒有說「學校網路只能提供學術使用」這類字眼,
不知學校為什麼可以好像於理有據般地在信件標題大喇喇寫出這樣的話?
姑且不談網路遊戲的問題,這種標題明顯是要「限制」住宿生使用網路的權利。
校方內文說不能違反「台灣學術網路所訂制的規則」,OK,這是無虞的,
但是不能在標題寫「僅供學術研究活動」這就好比立一條法規,用意在於杜絕犯罪,
但法條只有規定不能做什麼事,並沒有說一定得做什麼事,所以在這種語境脈絡下,
我可以認同學校勸告學生儘量用做學術用途,但是也要叩問學校憑什麼奪取學生使用網路
做其他事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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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27 15: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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