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選舉] 針對「訴字第一號判決」選委會決議公告

看板NTU作者 (25屆臺大學生會)時間12年前 (2013/05/29 22:29), 編輯推噓9(1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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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晚安:   我是選委會主席謝達立,很抱歉今日選委皆忙於明日選務準備工作,現在才公告選委 會之決議。以下為選委會對於「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法院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一號判決」之 決議:   學生會選舉罷免委員會(以下稱選委會)於本學期接受研究生協會(以下稱研協)之 委託辦理一百零二學年度研協會長選舉,選委會在執行選舉業務中發生爭議,因而做出撤 銷候選人戴瑋姍競選資格之決議(可參見相關決議文)。然而在「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法院 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一號判決」中,學生法院認為本會之決議為逾越權限之自治行為,因 而判決原決議應被撤銷。   學生法院在該判決中指出,選委會在研協會長選舉適用學生會選舉罷免法為逾越權限 之自治行為。是以選委會辦理研協會長選舉理應適用研協選舉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研 究生協會選舉辦法」(以下稱研協選舉辦法)。然依照研協選舉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目前 兩組候選人皆無法滿足其參選要件,即目前研究生協會會長選舉無合法之正當候選人。然 而研協選舉罷免法中對於候選人於登記期間截止後是否得補件一事,規範未臻明確,選委 會於適用上產生疑義。今選委會既係研協之選舉委辦機關,對於研協之法規適用有疑義, 自應函請研協解釋。故選委會將函請研協對相關法規解釋,目前本會將依現行法律狀態繼 續辦理研究生協會會長選舉。 電子檔連結:http://tinyurl.com/oq32zh6 ※相關法規: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選舉辦法 第十三條 〔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具備之表件〕 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備具左列表件: 一、候選人登記表,含候選人姓名、所級、永久住址、通訊住址、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 箱、經歷、政見。 二、刊登於選舉公告之政見,字數限制由選委會決定。 三、本人最近六個月內二寸脫帽半身光面相片一式三張。 四、本人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兩份。 五、行政規費及選務員保證金﹐金額由選委會決定。 六、選委會認定有必要交付之資料。 七、置助選員者﹐需提供其名冊及學生證正反影本。 前項一至六款表件不合規定或行政規費及保證金不足者,選委會應拒絕受理其登記之申請 。第七款助選員學生證影本於登記期間截止前未送達者,視同取消助選員資格。 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增補或修改。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民國102年5月29日 -- ╭╮│ ─┬─ ╭─╮ ╭─╮ │││ │ │ ╰─╮tudent ├─┤ssociation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25th │╰╯ ╰─╯ ─╯ ╴╴╴╴╴╴╴╴╴╴╴╴╴╴╴╴╴╴╴╴╴╴╴ 官方網站http://ntustudents.org 電子信箱:ntustudents@ntu.edu.twFacebook專頁http://www.facebook.com/NTUstudents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33 ※ 編輯: NTUSA25th 來自: 140.112.202.133 (05/2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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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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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42, , 2F
看不懂XD 兩位候選人各違反了哪一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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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43, , 3F
我猜是那堆電話地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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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相片三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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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47, , 5F
研協選舉法規很明確 別因為你自己看不懂就以為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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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只好不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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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位後選人都資格不符 那就依規定做處分啊 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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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程度差不懂是一回事 公共事務何其嚴肅 你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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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50, , 9F
請碩士班教你 還不懂就請博士班教你 還不懂就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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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 教你瞭解那麼清楚的規定到底是什麼意思 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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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這篇文章跳針不知所云的那套 今天這局面講難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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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選委會到底在幹嘛 馬英九蔡英文登記參選時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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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也像你們這樣胡搞瞎搞 那可真變成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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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未臻明確"?是真不明確還是其實是你自己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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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陳是不合乎哪一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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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忘記哪個人哪一天交了什麼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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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以明列雙方各違反哪幾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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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只收一份影本兩張照片 光這點就不可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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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59, , 19F
得回去看看當初選委發的參選公告有列什麼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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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什麼交件當下沒有拒絕 看起來選委執行上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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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 1.收件時根本沒注意有沒有交齊 2.處罰還引錯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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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3:02, , 22F
感謝 tw0517tw 回答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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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3:11, , 23F
感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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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規定,那就辦補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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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以搞到選舉前一天還有資格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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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不支薪勒 不做最大喔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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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3:33, , 27F
兩位候選人都未符資格 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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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3:39, , 28F
解釋機關在研協大會,但上次沒有選研協代,這次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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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都用當然代表,前會長、前副會長、前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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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說一下現任研代大會議長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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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賽...未來的劇情發展:有人選輸-->哭哭-->現任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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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說:都是我的錯,我負責-->研協重選-->耶!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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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無效選舉的戲真的演得很好,時間都控制的很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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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截止後能不能補件不是讓選委會自己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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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選委決定應依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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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增補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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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其他階段選委都是根據學生會法規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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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這樣寫不就是能不能補件給選委會決定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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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選舉公告一中沒有公告研協特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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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上文寫研協選舉罷免法對補件規範未臻明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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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學生法院都說應該適用研協會法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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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才有選舉無效之虞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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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協法規很明顯有選舉爭議處理機制,怎麼被跳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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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你撤銷?法院既判力假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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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三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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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搞屁 兩個都沒資格就兩個都取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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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這麼愛玩 學生法院都要變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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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學生就吃得這麼難看 出社會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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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難看是指誰啊XD 看起來這件事就是辦選舉的人有夠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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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半天資料怎樣才叫齊全都弄不清,浪費一堆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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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看了,今天不管誰當選,另一邊都可以打選舉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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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重選,又是這兩人登記參選,超級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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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難看指所有那些人 研協 選委 沒個屁的學代 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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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兵器不會讓你的指責比較好看啦,我想知道法院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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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超同意研協選委的責任重大,該有人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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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fX3WVr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