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犯賤可以理解,但犯罪不能。

看板NTU作者 (我要成為太鼓達人)時間12年前 (2012/07/26 21:44), 5年前編輯推噓6(15922)
留言46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implytrue (Ivy)》之銘言: : 這篇文相繼也引出了很多人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和觀點,我也都尊重。 : 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我剛上台大的時候新傘就在新體打晨羽的大雨天被偷了 : 昨天到現在大家對於我的處理方式都很關心,我也謝謝大家這樣熱心看待。 : 畢竟台大幾乎人人都有車,也都想知道這方面的問題後續該如何是好。 : 想跟大家說的是,今天事情已經有在著手進行了。 : 我想無論怎麼做,都不可能滿足每個人的標準。 : 但是我不會讓這件事石沉大海。 : 詳細的處理經過,在一切結束後我會統整一份po上來。 : 但因為事情還沒全部落幕,所以我目前不會回應任何臆測。 :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看待整件事,發表回應或分享看法、建議時也能如此。 請問還有人記得這件事嗎?? 原po說: 詳細的處理經過,在一切結束後我會統整一份po上來。 敢問原po 如今這件事究竟是還沒完全落幕 還是已經石沉大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11

07/26 21:49, , 1F
我也時常想起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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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1:56, , 2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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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任何東西都可以:河蟹了 想知道偷竊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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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2:08, , 4F
哈哈哈哈哈你亂搞,死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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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6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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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2:14, , 6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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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2:20, , 7F
現在看只能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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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3:13, , 8F
沒人嗎 我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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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3:24, , 9F
樓上是為何要噓?? 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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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原po當初說會po 卻有失信於板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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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想知道當初義正詞嚴 最後到底有沒送人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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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詳細經過嗎?敢問原po,你是真的想知道過程呢?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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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繼續好好運用你的2?我相信它是沒壞的。凡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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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順每個人的意,如果你只是要討戰所以發了這篇r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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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如不回。你敢說你保持客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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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什麼干你屁事 當初說要PO的人是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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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管我想知道什麼 只是要求你遵守諾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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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哇 好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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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熱血被澆熄了 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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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沒講完是我不對,但請你注意你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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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天到晚被水桶也不是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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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好奇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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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關心,等等再把它寫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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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打算要交代清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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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看看說"不打算姑息養奸"的人最後怎麼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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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3:44, , 26F
板上好幾個抓到之後就河蟹的例子 這樣小偷還要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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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一位同學傘被偷要提告 請問有下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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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5, , 28F
哪有人在台大版認真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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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7, , 29F
找到那篇了 被警察河蟹 看來丟東西除非自己找到兇手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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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都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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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8, , 31F
不知道在嗆什麼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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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41, , 32F
哇 干你屁事都出來了 那人家就算失信又干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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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2:52, , 33F
#1Fu5WZdx 雖然目前男一ㄆㄨㄣ沒了,但是以後還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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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4:00, , 34F
是暑假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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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29, , 35F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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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52, , 36F
噗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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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0:44, , 37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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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0:55, , 38F
這有什麼好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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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plytrue似乎暗示在下發言不夠客觀 試問如今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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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客觀與否? 客觀應該是說一是一 該報案就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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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這種主觀的婦人之仁 假仁慈 真縱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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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23, , 42F
推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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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35, , 43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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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0:28, , 44F
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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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2:11, , 45F
爽我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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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5:49, , 46F
你也只不過是當把這當個版討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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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wantowaylaw (223.136.7.67), 11/05/2018 17:40:11
文章代碼(AID): #1G4KdGWK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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