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100-2四合一選舉 重大變革 投票教學
選委您好,我是前臨時法制委員會主席蔡翔宇,在看完這次投票的教學及注意事項後
我發現有些地方和當初在修法時討論的有點不一樣,故在此想要請教一下:
先講一下為什麼之前要修改選罷法
本次要修改選罷法的理由在於因應上次投票率低落以及被同學質疑的為何要沒收保證金
,造成好像是花錢買學代的錯覺所做的修正,於是乎刪除沒收保證金的設計與增加正反
決讓同學可以積極表態是否要讓該位候選人擔任該學院之學代,而在修法過程中亦有邀
請台大學生會鄭明哲會長與選委主席參與討論.
而就我的記憶
在法制委員會審議本法時與會長和選委主席所達成的共識為:
不足額/同額競選時學代採取正反決並且為連記法,而並非現在選委所告知大家的只能
投一人
此缺點在於會增加選委的負擔,但是卻可以讓廢票降低與讓選民有充分的方式決定自己
學院的候選人,且於開會中,鄭會長與選委主席亦表示此法可行,並且於開會審議時會
長與選委亦未提出異議
雖然當初修法時並未明確規定選票之設計,然而法制委員會應該是與行政部門取得一定
之共識,但選委現在提出的版本卻與當初修法之目的有著不小的差距,亦容易造成廢票
之產生而有浪費選票之情形.
雖然明天即為選舉現在提出為時已晚,但是麻煩請主席告知一下為何會將選票的設計修
正為此種方式
感謝
前臨時法制委員會主席
法律三蔡翔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8
※ eric200439:轉錄至看板 NTUSA 05/29 23:05
推
05/29 23:36, , 1F
05/29 23:36, 1F
推
05/29 23:41, , 2F
05/29 23:41, 2F
→
05/29 23:43, , 3F
05/29 23:43, 3F
→
05/29 23:45, , 4F
05/29 23:45, 4F
推
05/29 23:51, , 5F
05/29 23:51, 5F
→
05/29 23:56, , 6F
05/29 23:56, 6F
推
05/30 03:05, , 7F
05/30 03:05, 7F
推
05/30 03:11, , 8F
05/30 03:11,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