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福利] 99-2第二次教務會議重點(重要)

看板NTU作者 (彧)時間14年前 (2011/07/09 21:5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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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我是福利部長盧士彧,有關上次(6/10)教務會議"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預警 作業要點草案修改"一案,針對第二點第一項"學生在學期期中考後發現有學習困難者", 對於給家長的"國立臺灣大學修課情況預警通知書"的寄送規定更改如下: 教務處對於接受輔導未滿二十歲之學生,一律另寄「國立臺灣大學修課情況預警通知書」 (如附件二)給學生家長;滿二十歲之學生,則視輔導紀錄表上學生是否簽名決定是否寄 送預警通知書給學生家長。 換言之,如果滿二十歲之學生未於輔導紀錄表上簽名的話,則校方將不會寄送預警通知 書給家長。 完整條文與相關附件連結如下: http://ppt.cc/OCNj 第二十三屆台大學生會福利部 2011.07.09 -- ═════════ ▂▂ PTT:NTUSA 福利部 徵人啟事: 學生 FB粉絲團: 熱情、善傾聽、好抱不平 福利 臺大學生會福利部 無經驗可,徵的就是你!!! ▆▆ http://ppt.cc/U3Bt ψjaxsylu 需要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SA 07/09 21:54

07/10 00:27, , 1F
裡面那個經濟問題,如果是學校欠薪水,會不會積極處理
07/10 00:27, 1F

07/10 00:27, , 2F
就只是怕被主張洩漏個人基本資料才有的自保措施......
07/10 00:27, 2F
文章代碼(AID): #1E65rjFy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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